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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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地块 宗地总面积: 3.63482公顷 宗地坐落: **区莘庄镇**用地红线,南至莘北路,西至西园路,北至用地红线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三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45467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一、特别约定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住房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2、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以此条为准: ①该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 不得上市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②受让人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③受让人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租赁价格每年上涨幅度不超过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且不超过5%;租赁价格初次定价和调价接受市、****管理部门指导和备案管理。配套设施的租赁价格参照市场租金执行。 3、本合同项下房管部门意见:(1)本地块内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2)受让人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60日内按照住宅面积一次缴清配套费。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配套费缴纳另有规定的项目,参照政策规定执行。(3)物业管理区域预划为1个。受让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4、本合同项下投资部门意见:根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文件要求,“适宜的**建筑安装光伏,2022****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 5、****建设部门意见:(1)需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BIM技术。依据文件: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23〕14号)。(2)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2022〕679号)要求执行。(3)落实《关于加强**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管控的实施方案》,包括《**区住宅工程关键节点优化设计及施工技术管控工作指引》、《**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构造图例》。(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4(%)、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4(%)。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本合同项下电力部门要求:该地块需设置开关站1座,具体以地块电力配套方案为准。开关站设置需靠近市政道路,便于电力进出线通道设置。所有电业站(需要设置的所有开关站、配电站等设施)需00层以上设置,****公司所有。 7、受让人须在**区****公司****公司除外)。 8、本合同项下房管部门要求:该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815套(住宅型)、622间(宿舍型),具体以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为准 9、本合同项下民防部门要求:(1)****地块,用地性质为四类住宅用地Rr4,属于人防结建范围。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沪民防规〔2020〕3号)》,该地块应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10%配建人防工程,抗力级别为抗核武器级别6级,抗常规武器级别6级,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2)本次出让地块内无已建人防工程、无人防骨干工程规划。(3)根据防空警报设置规划,在该地块待建建筑屋顶,配建一个不小于10㎡的防空警报设施用房,****管理部门使用。(4)在设计方案意见征询阶段,需报人防部门审查。 二、公共服务设施 1、03-03A地块内沿西园路布局公共开放空间3761平方米,与西侧公共绿地结合设置,形状可变,需保证公共绿地延续性。 2、按照控规,地块内设置公共通道2条,宽度控制为6米,公共通道线位和端口位置可根据后续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该公共通道以确保连续舒适的步行为主,满足机动车应急救助通行要求,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 3、配建计容9256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配建8000****中心、97****委员会、270平方米运动场、36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40****活动室、249平方米物业用房、6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小型垃圾压缩站,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其中建筑面积为8806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8000****中心、97****居委会、36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和249平方米物业),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一年内无偿移交给莘庄镇,****政府统筹安排。 三、其他建设和管理要求 1、装配式、绿色建筑及其他建管要求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2)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建基本级; 2、绿化方面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地率不低于 35% ,绿化面积不小于 12721.87 平方米,集中绿地率不低于10% 。

二、公示期:2025年03月20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区秀文路6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21-****430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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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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