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实验室项目 |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方昕彧 | 联系方式 | 022-****2990 | |||||||||||||||||||||||||||||||||||||||||||||||||||||||||||||||||||||||||||||||||||||||||||||||||||||||||||||||||||||||||||||||||||||||||||||||||||
| 建设地点 | **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 | |||||||||||||||||||||||||||||||||||||||||||||||||||||||||||||||||||||||||||||||||||||||||||||||||||||||||||||||||||||||||||||||||||||||||||||||||||||
| 地理坐标 | ( 117 度 4 分 37.616 秒, 39 度 5 分 54.280 秒)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检测服务M7452 | 行业类别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 |||||||||||||||||||||||||||||||||||||||||||||||||||||||||||||||||||||||||||||||||||||||||||||||||||||||||||||||||||||||||||||||||||||||||||||||||||
| 建设性质 | □**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 ||||||||||||||||||||||||||||||||||||||||||||||||||||||||||||||||||||||||||||||||||||||||||||||||||||||||||||||||||||||||||||||||||||||||||||||||||||
| 总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3.6 | |||||||||||||||||||||||||||||||||||||||||||||||||||||||||||||||||||||||||||||||||||||||||||||||||||||||||||||||||||||||||||||||||||||||||||||||||||
| 环保投资占比(%) | 6.8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 部分实验设备已安装,尚未使用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 审批机关:****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19]35号)。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华苑产业区(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华苑产业区(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津环保环评函[2018]391 号)。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根据《****政府关于**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19]35号),**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规划范围为:**津沧快速路、海泰南北大街,南至海泰南道,西至海泰西路,北至海泰北道、津静路,用地总面积9.58平方千米。园区发展定位为:****中心**,服务**,面向京津冀乃至北方地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型产业生态**,即“生态新**、科技商务城”。发展战略为:立足国际视野,建设****示范区,发挥区位和品牌优势,整合**,实现与周边城市功能联动发展,****开发区向城市综合 功能区转型的相关政策;产业定位为:以高端化、融合化、智能化与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相结合的“三化三型”为导向,构建以生产性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 技术产业为特色产业,以生活性服务业为支撑的“2+1”产业体系。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属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规划范围内;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 M7452检测服务,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规划环评符合性 《**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保护局复函(津环保环评函[2018]第391号)。 根据《关于**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需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市《**市国内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政策中产业发展的原则要求进行项目招商引资。优先引进**能源消耗小、污染轻、产品附加值高,且可形成生态工业链的项目。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市《**市国内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入区。 园区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 新一代信息技术: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 系列整机产品)(内外资);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内外资);投资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控股的除外)(外资);投资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合资、**的除外):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中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外资)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禁止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一律不得入区;禁止未经有资质单位评价的****实验室建设。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禁止外资比例超过 50%(不含)的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超过 49%(不含)的基础电信业务(外资);2、禁止投资 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外资);3、****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外资,音乐除外)。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禁止带有焚烧、填埋工艺的垃圾处理;2、禁止危险废物处理;3、禁止放射性废物处理。 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项目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从事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检测服务,不属于《**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园区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与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对照,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位于**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从事检测服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津(2021)**高新不动产权第****514号)(见附件),本项目租赁厂房用途为工业用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因此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本项目选址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园区内已配套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基础条件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 (1)与《****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市**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四路,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中心**、城镇开发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严格管控城镇面源污染;****园区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沿海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采用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本项目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污染物控制及环境风险防控,符合《****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 (2)与《**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环境局关于公开**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表1 与《**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3)与**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1]21号),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污染治理为主,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产业集聚类重点****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部分街镇单元;严格产业准入要求,优化居住和工业空间布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厂、绿色园区等建设提升低碳发展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环境局关于公开**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本项目与《**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年版)》的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2 与**高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表3 本项目与****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4、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同时根据《**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2023年7月27日**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中所属范围内;不属于《**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5、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保护与利用,结合产业、居住、交通等空间发展需求,引领市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属于城镇发展区,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政府关于的批复》(津政函[2025]15号),本项目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4 本项目与****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6、与《大****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根据2020年5月8日发布的《大****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津政函[2020]58号)及2023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3]7号)。大**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000m内的核心区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内,大**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1000m范围内为优化滨河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距北侧大**核心监控区约3.6km,不属于大****段核心监控区。 7、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23]21号)等文件要求,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5 本项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23]21号)等文件要求。 |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建设内容 | ****成立于2020年6月,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自2022年5月起租赁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的1号厂房开展检测服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000m2。目前利用租赁房屋的一层和二层开展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物理性能的检测、钢筋物理性能的检测、节能材料(保温板)物理性能的检测、防水卷材物理性能的检测,目前可达到年检测各类样本17300组的能力。现有工程于2023年8月启动,检测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类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尚未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故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申报。 为了拓展业务范围,满足客户对样品检测类别的多方面需求,****拟投资200万元开展本次扩建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增万能试验机、材料力学性检测设备等,在现有检测能力的基础上新增混凝土检测5000组、钢筋检测2000组、建筑涂料检测300组、防水材料检测100组、室内空气检测150组,本次扩建后可实现年检测各类样本24850组的能力。由于现有工程属于环评豁免类项目,故本次针对全厂的环境影响进行整体评价。 本公司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厂房四至范围:东侧******公司,南侧为**天雾****研究院,西侧为华科四路,北侧为办公楼。本次扩建工程利用现有一层、****实验室内闲置区域新增节能材料和防水材料检测设备,利用现有闲置房****实验室,三层以及四层全部区域仍为办公区。 2、工程内容 2.1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表6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2.2租赁房屋平面布局情况 本项目租赁厂房平面布局情况详见下表。 表7 建设单位建构筑物一览表
****实验室检测内容情况详见下表。 表8 ****实验室布局及检测内容一览表
3、检测方案 全厂检测能力及检测内容见表8,检测类别、项目、检测方法详见表9。 表9 本项目各类实验检测能力一览表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所示。 表10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来源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见下表。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一览表
6、公用工程 6.1给水 本项目给水包括自来水、蒸馏水和纯水,自来水来自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用于员工生活、实验器具清洗、废气处理装置补水;蒸馏水为外购,不自行制备,用于不透水仪循环系统用水、耐水性检测用水、吸水量检测用水、样品混合用水;纯水为外购,不自行制备,用于配制溶液。 (1)不透水仪循环系统用水 本项目防水材料不透水性检测设备自带水箱一个,水箱容量为10L,使用蒸馏水且循环使用,每周进行一次更换,则日最大用水量为0.01m3,年用水量为0.42m3。 (2)样品混合用水 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材料检测过程中基本按照样本与蒸馏水1:0.3的比例进行混合用于后续实验,本项目样本用量为500t/a,则用水量为150m3/a,日均用水量为0.615m3。 (3)建筑涂料耐水性检测用水 本项目建筑涂料耐水性检测需使用蒸馏水,水槽有效容积为20L,每日进行更换,则用水量为0.02m3/d(4.88m3/a)。 (4)节能材料(粉料)吸水量检测用水 本项目节能材料吸水量检测需使用蒸馏水,水槽有效容积为50L,每周更换一次,则用水量为0.05m3/次,则日最大用水量为0.05m3,年用水量为2.1m3/a。 (5)溶液配制用水 本项目配制各类溶液需使用外购纯水,用水量约0.01m3/d(2.44m3/a)。 (6)实验器具清洗用水 本项目实验器具清洗使用自来水,主要用于淋洗试管、量筒等实验器具,用水量约为0.045m3/d(10.98m3/a)。 (7)生活用水 本项目员工总计49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按40L/人﹒d计算,则职工日生活用水量为1.96m3/d(478.24m3/a)。 (8)废气处理装置补水 本项目采用“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废气的处理,碱喷淋装置配套有一个1m3的循环水池,每年更换一次,则补水量为1m3/a,日均用水量为0.004m3。 综上,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2.009m3/d(490.22m3/a),蒸馏水用量为0.695m3/d(157.4m3/a),纯水用量为0.01m3/d(2.44m3/a),合计用水量为2.714m3/d(650.06m3/a)。 6.2排水工程 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其中实验废水包括循环系统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耐水性检测废水、吸水量检测废水。 (1)循环系统废水 本项目防水材料不透水性检测设备循环水箱每周进行一次更换,排水系数按0.9计,则每次排放量为0.009m3,即日最大排放量为0.009m3,年排放量为0.378m3。 (2)器具清洗废水 本项目器皿清洗分为第一次清洗废水、第二次清洗废水和第三次清洗废水,排水系数按0.9计,其中第一次清洗废水和第二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18m3/d(4.392m3/a),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第三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23m3/d(5.612m3/a),作为废水排放。 (3)耐水性检测废水 本项目建筑涂料耐水性检测时使用的水槽每天进行更换,排水系数按0.9计,则废水排放量为0.018m3/d(4.392m3/a)。 (4)吸水量检测废水 本项目节能材料吸水量检测时使用水槽每周进行更换,排水系数按0.7计,则废水排放量为0.035m3/d(1.47m3/a)。 (5)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96m3/d(478.24m3/a),排水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68m3/d(382.592m3/a)。 综上,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653m3/d(394.444m3/a)。 实验废水全部进入到自建污水处理设备中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汇同现有工程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 6.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并依托现有配电柜使用。 6.4通风系统 ****实验室设置通风橱2个,通风橱排气管道连接至本次新增的废气处理装置中,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污水处理间设置单独的一套新风、排风系统,排风全部进入到本次新增的异味处理装置中,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实验室均采用自然通风。 7、劳动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员工49人,全年工作244天,每天工作8小时。 本项目主要产污检测环节操作时间见下表。 表13 主要产污环节工作时间一览表
8、其他 本项目不设置员工宿舍,不设置食堂。 9、平面布置 (1)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租赁厂房边界即为厂界,厂房四至范围:东侧为******公司;南侧为**天雾****研究院,本项目厂房与南侧厂房通过连廊进行连接,连廊属于本项目范围内;西侧为华科四路;北侧为办公楼。 (2)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一层设置力学室、土工检测室、样品室,主要从事混凝土及钢筋性能检测,方便样品的运输和检测;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方便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转移;设置污水处理间,实验废水可通过重力流入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方便排放。二层设置热工室、节能室、综合实验室、装饰装修检测室、化学实验****实验室,方便各类实验的开展,同时可有效防止因液体物料泄漏而引起的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三层、四层全部为办公区域。 |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无大规模土建施工,仅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噪声、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1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本项目接收委托单位的混凝土样本已切割为合适的规格尺寸,无需再进行制样。 利用游标卡尺对待检样本的高度、上承压面及下承压面进行测量,测量四次取平均值计算试件的体积;利用钢直尺和塞尺对上承压面和下承压面的平面度进行测量;利用数显度角尺对试件的邻面夹角进行测量。 将样本安放在试验机的下压板或垫板上,****中心****中心对准,启动试验机直至试件被破坏,记录破坏时的荷载。 实验过程仅产生设备噪声。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2钢筋拉伸性能检测 打开试验机软件,选择试验方案并输入试验编号,然后将试验机的力值显示清零。将样品夹持至试验机上,关闭安全防护装置后,进行拉伸试验,直至样品拉断。样品拉断后取下,并记录力值显示器上相应的特征值,并检查试验后验机运行状态,填写使用记录。 实验过程仅产生设备噪声。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3节能材料(保温板)检测 节能材料(保温板)的样本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和压缩强度检测、导热系数检测、密度检测、吸水量检测、尺寸稳定性检测、燃烧性能检测、抗拉承载力检测。 (1)抗拉强度、压缩强度:将保温板样品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6个,置于拉力机上进行试验,拉断后取出,记录力值显示器上相应的特征值。 (2)导热系数:将样本裁制成300mm*300mm尺寸试件2个,置于导热仪中进行试验,记录数据。 (3)密度:将样本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3个,使用天平称量质量,记录数据并计算。 (4)吸水量:将样本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3个,置于水槽中,测量浸水前后试件重量,记录数值并计算。 吸水量检测使用蒸馏水,每周更换一次,****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5)尺寸稳定性:将样本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3个,放入烘箱中加热,测量试件加热前后尺寸,记录数值并计算。 (6)燃烧性能:将样本裁制成45mm*50mm尺寸试件3个,放入建材不燃性试验炉中,使用电热丝加热,炉内设定温度为750±5℃,时间为10min,观察是否有燃烧现象发生,记录实验结果,如有燃烧现象,立即停止加热关闭设备。 本项目试验的样本的理化性质均已确定,本项目只对其性能进行验证。根据其理化性能可知,样本均为不燃性物料,不会发生燃烧现象。 (7)锚栓抗拉承载力:将锚栓钉入C25混凝土基材中,使用拉力机进行试验,锚栓损坏即停止实验,记录实验结果。 2.4节能材料(粉料)检测 节能材料(粉料)的样本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导热系数检测、干密度检测、抗压强度检测。 (1)拉伸粘结强度:样本与水按照1:0.25(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涂抹于砂浆块或保温板上,共6个,每个试样涂抹面积为50mm*50mm,养护28d,之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样品拉断后取下,记录实验数据。 (2)导热系数:样本与水按照1:1(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300mm*300mm*30mm尺寸的试样,共2个,养护28d,干燥后置于导热仪中进行试验,记录实验数据。 (3)干密度:样本与水按照1:1(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70.7mm*70.7mm*70.7mm尺寸的试样,共3个,养护28d,放入烘箱中干燥至恒重,记录实验数据并计算。 (4)抗压强度:样本与水按照1:1(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70.7mm*70.7mm*70.7mm尺寸的试样,共3个,养护28d,干燥后使用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进行实验,样本破损后取出,记录实验数据。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5建筑涂料 建筑涂料的样本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初期干燥抗裂性检测、打磨性检测、干燥时间检测、耐水性检测、观察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检测、粘结强度检测。 本项目仅接收环保水性涂料、防霉涂料等低VOCs型涂料,使用前无需调配,开展的检测项目如下: (1)初期干燥抗裂性:将涂料样本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共3个试样,放入干燥抗裂性试验装置中,使用风机吹3h或6h,观察其干裂程度,记录实验结果。 (2)打磨性:将涂料涂刷在马口铁板上,共3个试样,干燥后使用砂纸打磨,观察打磨结果,记录实验数据。 (3)干燥时间: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平板上,共3个试样,使用手指触摸涂料,计算当无涂料粘在手上时所经过的时间。 (4)耐水性: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共3个试样,养护7d后放入有效容积为20L的水槽中浸泡48h,拿出后观察有无起泡或掉粉现象,记录实验结果。 (5)容器中状态:使用物料铲或玻璃棒搅拌容器中的样品,观察性状,记录结果。 (6)施工性: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观察涂刷过程中是否有障碍,记录实验过程。 (7)粘结强度: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共6个,涂刷面积40mm *40mm,养护14d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涂料在涂刷的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涂刷工位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到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6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检测 本项目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检测,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检测,粘结强度检测。 (1)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样品与水按照1:0.3(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40mm*40mm*160mm尺寸试件,共3个,干燥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2)粘结强度:样品与水按照1:0.3(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涂抹于水泥砂浆试板上,涂抹尺寸50mm*50mm,共10个,干燥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7防水材料(卷材)检测 本项目防水卷材的检测包括不透水性检测、热老化性检测、低温柔性检测、固含量检测、耐热性检测、拉伸强度、延伸性、扯断伸长率检测。 (1)不透水性:将卷材裁制成直径130的圆形,共3个,置于防水卷材不透水仪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2)热老化性:将卷材放置于规定温度的老化箱中7d,取出后进行拉伸强度、低温柔性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3)低温柔性:将卷材裁制成100mm*25mm尺寸试件,共10个,放入低温箱中,使用半径为30mm的圆棒弯曲试件,观察是否开裂,记录实验结果。 (4)固含量:将卷材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共3个,放入脂肪提取器中,加三氯乙烯后加热,使卷材表面材料溶解在三氯乙烯中,测量试件前后质量差,记录实验结果。 (5)耐热性:将卷材裁制成110mm*100mm尺寸试件,共3个,放入烘箱中,观察卷材涂盖层相对胎基是否有滑动或滴落,记录实验结果。 (6)拉伸强度、延伸性、扯断伸长率:将卷材裁制成300*30尺寸试件,共10个,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8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包括氨检测、甲醛检测、苯检测、甲苯检测、二甲苯检测、TVOC检测等实验。 2.8.1氨检测 氨检测过程及产排污环节见下图: 图2 氨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W为低浓度清洗废水,S1为高浓度清洗废水、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工艺流程简述: (1)配制吸收液 量取2.8mL浓硫酸加入蒸馏水中,并稀释至1L,临用时再稀释10倍。 吸收液的配制在通风橱内进行,吸收液配制过程会有少量硫酸雾挥发,通过通风橱的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2)配制其他溶液 ①水杨酸溶液 称取10g水杨酸和10g柠檬酸钠,加水约50mL,再加55mL氢氧化钠溶液,用蒸馏水稀释至200mL。 ②亚硝基铁氰化钠溶液 称取1g亚硝基铁氰化钠,溶于100mL水中,存于冰箱中。 ③次氯酸钠溶液 取1mL次氯酸钠原液,用氢氧化钠溶液稀释成0.05mol/L的次氯酸钠溶液。 ④氨标准贮备液 取0.3142g氯化铵用少量水溶解,移入100mL容量瓶中,用吸收液(稀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 ⑤氨标准工作液 临用时,将氨标准贮备液用吸收液稀释成1mL含1μg氨。 (3)样品现场采集 用一个内装1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于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于24h内分析。 (4)样品前处理 将现场采****实验室,溶液转入具塞比色管内,用少量吸收液洗吸收管。依次已配制好的水杨酸溶液、亚硝基铁氰化钠溶液和次氯酸钠溶液,混匀,室温静置。 (5)测定吸光度 用比色皿,以水为参比,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定各管溶液的吸光度。在每批样品测定的同时,用未采样的吸收液做空白对照,测定空白样的吸光度。 (6)结果计算 根据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得吸光度等参数计算得到空气中氨的质量浓度。 实验结束后,使用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高浓度清洗废水、配制的各类溶液、废样品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低浓度清****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8.2甲醛检测 甲醛检测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3 甲醛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W为低浓度清洗废水,S1为高浓度清洗废水、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工艺流程简述: (1)配制吸收液 称量0.1g酚试剂加水至100mL,即为吸收原液。使用前,量取洗手原液5mL加95mL水,即为吸收液。 (2)配制其他溶液 ①硫酸铁铵溶液 称量1g硫酸铁铵,用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mL。 ②碘溶液 称量40g碘化钾,溶于25mL水中,加入12.7g碘,待碘完全溶解后,用水定容至1000mL,移入棕色瓶中贮存。 ③氢氧化钠溶液 称量40g氢氧化钠,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 ④硫酸溶液 取28mL浓硫酸缓慢加入水中,冷却后,稀释至1000mL。 加入硫酸过程会有少量硫酸雾挥发,通过通风橱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⑤淀粉溶液 将0.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再加入100mL沸水,并煮沸2min~3min至溶液透明。冷却后加入0.1g水杨酸或0.4g氯化锌保存。 (3)样品现场采集 将5ml吸收液装入气泡吸收管,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于24h内分析。 (4)测定吸光度 将现场采样的样品溶液转入塞比色管内,加入硫酸铁铵溶液摇匀,放置15min。用比色皿,以水为参比,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定样品溶液的吸光度。在每批样品测定的同时,用未采样的吸收液做空白对照,用分光光度计测定空白样的吸光度。 (5)结果计算 根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得吸光度等参数计算得到空气中甲醛的质量浓度。 实验结束后,使用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高浓度清洗废水、配制的各类溶液、废样品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低浓度清****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放。 2.8.3苯、甲苯、二甲苯检测 苯、甲苯、二甲苯检测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4 苯、甲苯、二甲苯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1)现场采样 使用活性炭吸附管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 (2)样品分析 将已采样的活性炭吸附管与注射器相连,置于热脱附仪上,用氮气解析,取部分解吸气送进色谱柱,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同时,取一个未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样操作,测定空白管的平均峰高,约26ml进入色谱仪。热脱附仪解吸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结果计算 根据样品管与未采样管测得的各组分质量、空气采样体积计算苯、甲苯、二甲苯质量浓度。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Tenax吸收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8.4TVOC检测 TVOC检测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5 TVOC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工艺流程简述: (1)现场采样 使用Tenax吸收管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 (2)样品分析 将已采样的Tenax吸收管与注射器相连,置于热脱附仪上,用氮气解吸,取部分解吸气送进色谱柱,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同时,取一个未采样的Tenax试管(试管内填装物为2,6二苯呋喃多孔聚合物),按样品管同样操作,测定空白管的平均峰高,约26ml进入色谱仪。热脱附仪解吸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结果计算 根据样品管与未采样管测得的各组分质量、空气采样体积计算TVOC质量浓度。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Tenax吸收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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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一、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0年6月,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自2022年5月起租赁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的1号厂房开展检测服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000m2。目前利用租赁房屋的一层和二层开展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物理性能的检测、钢筋物理性能的检测、节能材料(保温板)物理性能的检测、防水卷材物理性能的检测,目前可达到年检测各类样本17300组的能力。现有工程于2022年8月启动,检测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类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尚未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故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申报。 二、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 1、工艺流程 现有工程针对待检样品开展各类物理性能的检测,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钢筋拉伸性能检测、节能材料检测(抗拉强度及压缩强度、导热系数、密度、尺寸稳定性、锚栓抗拉承载力)、防水材料检测(低温柔性、耐热性、拉伸强度及延伸性),其操作流程为将样品放入万能试验机、拉力机、导热仪、低温箱等设备中直接读取数据。 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工程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2)废水 现有工程排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目前尚未对污水总排口进行例行监测。 (3)噪声 现有工程产噪设备全部位于室内,无高噪声设备,通过墙体隔声可以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四至厂界噪声进行例行监测。 (4)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剩余样本、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剩余样本由委托单位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没有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已设置了1名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定期与环保主管部门沟通,保证了厂区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情况如下。 表14 全厂自行监测计划
四、排污口规范化 1、废水 现有工程污水总排口已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采样点,便于采样分析水质状况。但目前未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 2、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已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但目前未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五、现有遗留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1、现有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未进行废水、噪声的例行监测。 (2)现有工程未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的建设。 2、“以新带老”措施 (1)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进行废水、废气的例行监测。 (2)根据《**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污水总排口附近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图形标志。 |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1基本因子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距****监测站点为**区的辛老路站,因此环境空气质****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区常规六项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15 2023年**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μg/m3
注:SO2、NO2、PM10、PM2.5 4项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单位为mg/m3,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根据上述数据可见,该地区PM10、SO2、NO2、PM2.5、CO、O3六项大气污染常规因子中只有SO2、NO2年均值和CO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10、PM2.5年均值和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与近几年该区域施工工程较多造成的扬尘以及区域环境普遍较差有关。**新区拟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市**空气行动方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随着**空气行动方案和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实施,**市多措并举,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1.2特征因子质量现状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针对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进行现状调查。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厂区周边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现状情况,引用西****公司委托****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QB7BORM****535H9Za)中的相关数据,该报告中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厂界外 5km 评价范围内,采用的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属于近3年内的有效监测数据,引用可行。 (1)引用监测点位信息 引用监测点位信息详见下表。 表16 监测点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监测结果 引用点位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17 监测结果一览表
由以上内容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区各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值2.0mg/m3限值要求。 2、声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厂界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土壤、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 污染途径识别:本项目实验设备均位于厂房一层、二层,且厂房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备位于厂房一层,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无地埋设施,采用不锈钢槽体,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线周围地面、裙角均将做防腐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缝。综上,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本项目厂界外500m****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中内容,本项目不涉及**市生态保护红线。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和地图资料确认,本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表18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苯、硫酸雾、氯化氢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苯以及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以及厂界处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表19 废气有组织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西南侧100m处的高层住宅楼,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于周围200m范围内建筑5m的要求,故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表20 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租赁厂房边界即为厂界,则废气厂界处浓度即为厂房外浓度,因此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执行较为严格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的限值要求(2.0mg/m3)。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放实验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表21 污水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2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体废物相关标准 (1)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3)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委员会公告第49号,2020.****.29通过,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中的要求。 5、其他 排污口设置应符合《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氨氮、VOCs。 (1)预测排放量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94.444m3/a,CODcr预测排放浓度为349mg/L、氨氮预测排放浓度为29mg/L,则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如下: COD预测排放量:394.444m3/a×349mg/L×10-6=0.138t/a NH3-N预测排放量:394.444m3/a×29mg/L×10-6=0.011t/a (2)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CODcr500mg/L、氨氮45mg/L),则本项目污染物核定标准排放量如下: COD核定排放量:394.444m3/a×500mg/L×10-6=0.197t/a NH3-N核定排放量:394.444m3/a×45mg/L×10-6=0.018t/a (3)排入外环境量 本项目废****处理厂集中处理,现状出水执行DB12/599-2015《****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CODcr30mg/L,氨氮1.5(3.0)mg/L,上述水质标准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指标如下: COD外环境排放量为:394.444m3/a×30mg/L×10-6=0.012t/a 氨氮外环境排放量为394.444m3/a×[1.5mg/L×(7/12)+3mg/L×(5/12)]×10-6=0.0008t/a 2、废气 (1)预测排放量 本项目建筑涂料检测、环境空气检测过程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中具有挥发性成分的建筑涂料年检测量为50组(即50个样品),每组涂料使用量约为0.02kg,由于均为水性涂料,则其中挥发份保守取值20%。本项目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同时进行,每年共计检测3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活性炭吸附管),每个活性炭吸附管内的活性炭装填量为1g、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为0.2g/根;TVOC每年共计检测1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Tenax吸收管),每个Tenax吸收管内的吸附介质装填量为200mg(0.2g)、则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为40mg/根(0.04g/根)。 废气经工作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废气收集效率按80%计、废气处理效率按60%,由此计算VOCs排放量为: (900根/a×0.2g/g+300根/a×0.04g/根)×80%×(1-60%)+50组/a×0.02kg/组×10-3×20%×80%×(1-60%)=0.0001t/a。 (2)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排气筒P1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1.8kg/h、60mg/m3),年实验时间为212.5h、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风量为6000m3/h。由此计算,核定排放量为0.077t/a 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3 污染物核算一览表
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分别为COD0.138t/a、氨氮0.011t/a;按排放标准计算核定排放量分别为COD0.197t/a、氨氮0.018t/a;****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量分别为COD0.012t/a、氨氮0.0008t/a;大气污染物VOCs预测排放量为0.0001t/a、按排放标准计算核定排放量为0.077t/a。 |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拟利用现有厂房内空置区域装修、安装生产设备,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生活废水和少量固体废弃物产生。 1.1施工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及装修设备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源通常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修时使用的高噪声施工机械,单体噪声源强通常在80dB(A)以上。施工期存在大量设备交互作业,且在场地的位置及使用率均可能出现较大变化。本项目施工阶段一般均为室内作业,经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受影响范围较小。 1.2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回收部门;装修垃圾经收集后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综合处理,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产生污染物较少,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待施工结束后大多可恢复至现状水平。 1.3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工人如厕可依托内现有卫生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1)环境检测废气 本项目苯、甲苯、二甲苯、TVOC检测过程中,采样后的吸收管需使用热脱附仪进行解吸,解吸过程会有废气产生。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同时进行,每年共计检测3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活性炭吸附管),每个活性炭吸附管内的活性炭装填量为1g,则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最大为0.2g,每个样品解吸时间为10min;TVOC每年共计检测1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Tenax吸收管),每个Tenax吸收管内的吸附介质装填量为200mg,则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最大为60mg,每个样品解吸时间为10min。本次评价按照最不利情况确定废气源强,即解吸过程中吸收管内的气体全部解吸排放。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4 环境检测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2)建筑涂料检测废气 本项目建筑涂料的检测需把涂料刷在马口铁板上或无**纤维水泥平板上再进行后续实验操作,建筑涂料中含有挥发性成分的为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外墙用底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每种建筑涂料年检测量均为50组(即50个样品),每个样品在实验过程中仅使用极少量(约0.02kg),其余仍存放在包装桶中不使用。每组样品刷涂约5min,共进行150组,年运行时间为12.5h。 本项目检测样本均为水性涂料,本次评价构成考虑极端条件下刷涂在马口铁板上或无**纤维水泥平板上的涂料20%挥发的情况,废气通过工位台上方设置的万向罩收集后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净化效率约60%、风机风量6000m3/h。 表25 涂料检测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3)配制溶液废气 实验过程中使用硫酸、盐酸溶液时会有酸性废气产生,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参考《有机溶剂挥发量之估算方法》(赵焕平 **大学生物环境工程学系)、《工业行业环境统计手册》、《环境统计手册》等资料,根据各类试剂理化性质与同类企业类比经验数据,预计各种无机试剂(液体)的挥发系数按0.05计。本项目各类酸性废气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26 硫酸、盐酸使用及废气产生情况
全年涉及使用硫酸、盐酸的工序时间约12小时,实验室在涉及使用硫酸、盐酸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下进行,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净化效率约50%、风机风量6000m3/h。 本项目酸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7 酸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1.2废气排放达标分析 1.2.1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考虑最不利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达标分析,即建筑涂料检测、环境空气检测同时进行时,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28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经排气筒P1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要求。 综上,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 1.2.2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分析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环境检测废气、建筑涂料检测废气无组织排放,环境监测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包括TRVOC、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建筑涂料检测废气污染物包括TRVOC、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租赁厂房边界即为厂界,因此废气厂房外浓度即为厂界浓度。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9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汇总
根据上表预测可知,厂界处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可厂界达标。 1.3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试剂配制以及各类溶液的使用均在通风橱下进行,实验废气产生量较小且通风橱风量较大,能够在通风橱内创造微负压环境;同时,通风橱为柜体设计,五面围挡,侧面进行人员操作,实验开始前先开启通风橱风机,通过采用大风量风机形成局部微负压抽风,故废气可以很好的收集,杜绝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建筑涂料刷涂工位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废气可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1套,采用“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到的废气可全部进入该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气首先经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可对硫酸雾、氯化氢等酸性废气进行有效处理;随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以去除水分;最后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使用碘值为800mg/g的活性炭,活性炭箱装填量为0.2t,可对有机废气进行有效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为提高活性炭的处理效率,每年对活性炭进行一次更换。 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治理氯化氢等气体可优先选用物理化学法:固相吸附法、液相吸收法等,本项目选择固相吸附法,治理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4非正常工况分析 非正常工况指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泄漏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本项目仅考虑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 本项目考虑非正常工况为“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中的吸附材料未及时更换造成的吸附装置净化效率降低的情况。假设碱性吸附装置完全失效,废气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如下。 表30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
经计算,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失效的情况下,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仍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苯合计仍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为了进一步减小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及时对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更换,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1.5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1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6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建议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32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2、水环境影响评价 2.1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本项目排放废水包括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废****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1)实验废水 本项目排放实验废水包括器具清洗废水、耐水性检测废水、吸水量检测废水以及循环系统废水,废水排放量为0.085m3/d(11.852m3/a)。 采用类比的方式对实验废水水质进行说明,类比材料为《********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为“谱尼”)的监测数据,类比可行性见下表。 表33 本项目实验废水水质类比分析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实验废水排放量远小于类比材料,废水来源与类比材料相似,因此具有可类比性。类比****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J190301-a01-S),并考虑本项目特点,预测实验废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34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对废水处理效率、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水水质情况详见下表。 表35 实验废水产生、排放情况表
(2)生活污水 类比北方一般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实用全书》估算生活污水水质,预计水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350mg/L、SS200mg/L、BOD5200mg/L、氨氮 30mg/L、总氮60mg/L、总磷4mg/L、动植物油20mg/L。 (3)综合废水 本项目外排综合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36 综合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2.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7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2.3废水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38 本项目废水达标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4污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环内**区的北**、丁字沽三号路小区以南、****动物园、宾水道以北、津盐公路以及东马路、**三马路、**路以****区的外环线以东的区域,环外北至子牙河,**外环线,南至津涞公路独流减河,西至**区区界线区域。****处理厂新厂位于**区陈台子排水河与独流减河**西北侧,近期处理能力为45万m3/d,规划远期达到60万m3/d,出水排入大沽排水河、独流减河,污水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速沉池+多级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度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达到 DB12/599-2015《****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A排放标准。 本次评价引用“**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的2024年3月1日的“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表39 ****处理厂日常监测数据 单位:mg/L,pH无量纲
本项目所****处理厂收水范围内,且本项目周围区域为完善的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完毕,本项目建成后外排的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收水要求;同时项目排放的废****处理厂处理能力占比很小,****处理厂尚未达到设计规模。不会对其处理负荷造成冲击。 综上所述,本项目****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2.5污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采用“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m3/d,用于实验废水的处理。本项目实验废水包括低浓度清洗废水、循环系统排水、耐水性检测废水、吸水量检测废水,根据预测分析可知,水质较稳定,经处理后的废水可稳定达标,具有可行性。 2.6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建议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0 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3、声环境影响评价 3.1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通风橱、实验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新风风机等设施,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约65~80dB(A)。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垫等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噪声源情况见下表。 表41 本项目噪声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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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2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表43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注:将租赁厂房西南角坐标设定为(0,0,0),空间****中心坐标位置。 | ||||||||||||||||||||||||||||||||||||||||||||||||||||||||||||||||||||||||||||||||||||||||||||||||||||||||||||||||||||||||||||||||||||||||||||||||||||||||||||||||||||||||||||||||||||||||||||||||||||||||||||||||||||||||||||||||||||||||||||||||||||||||||||||||||||||||||||||||||||||||||||||||||||||||||||||||||||||||||||||||||||||||||||||||||||||||||||||||||||||||||||||||
六、结论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3.2噪声预测 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结合本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结合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变化的规律。 (1)预测模型 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源的特征及传播方式,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为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A);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A);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设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声源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应分别进行计算。 ①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p(r0)--参考位置r0 处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②室内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式中:Lpl——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w——点声源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中心时,Q=1;****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下列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T)——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扩散声场时,按下列计算出靠近室外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2=Lp1-(TL+6)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 声级的隔声量,dB。 然后按式下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倍频带升功率级。 LW=LP3 (T)+10lgS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A); LP3(T)——靠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A); S—透声面积,m2。 (2)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现有工程无高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噪声无明显不利影响。本次仅考虑新增产噪设备对各厂界的噪声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表44 运营期噪声预测一览表 单位:dB(A)
本项目工作班制为每天工作8小时,但电热鼓风干燥箱会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24小时连续运行,因此,本项目昼间、夜间均会产生设备噪声。根据上表预测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设备选用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2)噪声设备设置加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 (3)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噪声源与边界有足够的衰减距离,并尽量利用建筑物的隔声功能。 3.4噪声监测方案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5 噪声监测方案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去向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剩余样本(除废建筑涂料外)、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包括高浓度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废建筑涂料、沾染废物、废吸附材料、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剩余样本(除废建筑涂料外) 本项目实验结束后会产生混凝土材料、钢筋、节能材料、防水材料等剩余样本, ,产生量约10t/a,分类收集后由样本委托单位回收。 2)废外包装 本项目购买新试剂、实验材料产生纸壳、木箱等废外包装,产生量为0.02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2)危险废物 1)高浓度清洗废水 本项目实验过程自来水清洗试管产生高浓度清洗废水,产生量约4.39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实验废液 本项目实验过程会产生一定量废吸收液、废样品、过期及标签不明的废试剂等废试剂,产生量约0.00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沾染废物 本项目实验过程擦拭试管、操作台等会产生一定量的沾染有毒有害试剂的沾染废物,还有废试剂瓶、吸附管、内包装、沾染药品瓶子、废滤纸、废试剂瓶等,产生量约为0.0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废吸附材料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过滤棉需每年更换一次,每次产生量为0.08t,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喷淋废液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碱喷淋循环水池每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1m3,即1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6)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填装量为0.2t,每年更换一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7****处理站污泥 ****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为0.05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8)废建筑涂料样本 本项目建筑涂料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废建筑涂料,产生量约为1.25t,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表46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4.2固体废物贮存及管理要求 4.2.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一层,建筑面积7.5m2,贮存能力为1t,现有工程最大存放量为0.5t,本次新增预计最大存放量为0.2t,本次建成后全厂最大存放量为0.75t,符合贮存能力的要求。目前企业已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进行规范化建设。 4.2.2危险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7 全厂危险废物汇总
4.2.2.1危险废物收集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主要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运输车辆上的活动。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撒漏到院区地面而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 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③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④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 ⑤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4.2.2.2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 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一层,建筑面积总计为7.5m2。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及内墙应采取防渗措施,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危废暂存间需设置导流槽,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设置标识牌。 (2)各类危险废物应分别装在专用的容器内,禁止不同的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已在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存放。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物相容,满足强度要求,容器完好无损。 (3)应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8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4.2.2.3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院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做好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 ③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 本****实验室内产生工艺环节桶装后由员工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均有妥善包装,液态废物密封在包装桶中,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运输量较少,且室内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楼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2.3.4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应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并且经营类别应当包括HW49,处理能力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4.2.2.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台账记录相关要求 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中附3),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同时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2.3结论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的污水处理间内,该设备为地上架空一体式设备,采用不锈钢槽体,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管线周围地面、裙角均将做防腐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缝;同时,污水处理间地面将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本项目全部实验设备均位于厂房一层、二层,且厂房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不存在污染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6、环境风险 6.1风险调查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等,相关试剂危险性参数、毒性参数见下表。 表49 危险物质的危险性和健康危害
6.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计算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表50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14,属Q<1,环境风险潜势直接判断为I,故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6.3环境风险识别 表51 生产单元风险识别
6.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为使环境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的管理,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6.4.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1 原料、危险废物存储、运输防范措施 (1)设专人负责各类物料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2)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涉及危险物质操作的人员定时定点进行安全培训; (3)各种****实验室内的试剂间内,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品不应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平时应加强日常管理,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4)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有特殊标志,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储存设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5)贮存危险化学品设置明显标志,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情况,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建立严格的入库管理制度,本企业原料仓库内设置围堰,防止原料泄漏流出原料仓库; (6)定期检验试剂、危险废物容器的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7)危废间有专人管理,门口贴有明显标识,地面具有防腐、防渗、防泄漏的性能,危险废物分类别存放,并放于托盘上,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大大降低废液渗漏的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 6.4.2事故应急措施 企业配备吸收棉、消防沙等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可第一时间将破损的包装桶倒置或侧置,使其破损处朝上;立即用消防砂紧急堵截泄漏物,****实验室,并使用吸收棉吸附;将泄漏的危险物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6.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沿线各区域、各相关企业应急系统衔接。同时,环境应急预案应每三年或发生生产工艺和技术变化、周围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及其他情形的,建设单位应重新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新备案。 6.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有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废气排口P1 | 硫酸雾、氯化氢 | 试剂配制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环境检测过程中样品挥发的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收集、建筑涂料检测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 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厂界处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检测以及建筑涂料检测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苯、甲苯、二甲苯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放口 |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 | 实验废****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经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剩余样本(除废建筑涂料外)由委托单位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危废暂存间位于1楼、试剂间位于2楼,均有防流散、防渗相关措施。 (2)负责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在试剂间安全贮存、输运以及使用,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3)加强管理危废暂存间实验废液、洗器皿的一二次废液等危险物质。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同时加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4)定期检验危废暂存间储存容器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5)避免让硫酸雾、盐酸、****实验室,操作区维持通风良好。 (6)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缓慢的将硫酸、盐酸加入水中,以免发生喷溅。 |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以及《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需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 本项目新增1根废气排气筒P1,应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出口应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1.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本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总排口排放,该污水排放口的责任主体为****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具体如下: ①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采样点,便于采样分析水质状况。 ②根据《**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 1.3噪声排污口规范化 应按照《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1.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在厂区内贮存过程中应分类进行贮存。 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地面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并按危险废物类型划分存放区域,且在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的张贴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 2、环境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方针、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的特点,由主要领导负责,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其中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管理内容和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并签订环保管理责任书。 检查制度:按照日查、周查、月查、季度性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培训教育制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岗位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岗中等培训制度,使操作人员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本岗位的环境重要性,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结合本企业管理模式和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以下环境管理措施: (1)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严禁事故排放; (4)专人负责固体废物收集和暂存场所的维护工作,防止在厂内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排放; (6)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视性监测结果; (7)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有关监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营运期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总负责。 本项目例行监测计划如下: 表52 本项目例行监测计划
3、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名录的规定,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相关工作。 4、环保验收 《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5、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13.6万元,占总投资的6.8%,主要用于噪声治理设施、风险防范等。主要环保投资概算见下表。 表53 环保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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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实验室项目 |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方昕彧 | 联系方式 | 022-****2990 | |||||||||||||||||||||||||||||||||||||||||||||||||||||||||||||||||||||||||||||||||||||||||||||||||||||||||||||||||||||||||||||||||||||||||||||||||||
| 建设地点 | **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 | |||||||||||||||||||||||||||||||||||||||||||||||||||||||||||||||||||||||||||||||||||||||||||||||||||||||||||||||||||||||||||||||||||||||||||||||||||||
| 地理坐标 | ( 117 度 4 分 37.616 秒, 39 度 5 分 54.280 秒)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检测服务M7452 | 行业类别 |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专业实验室/****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 |||||||||||||||||||||||||||||||||||||||||||||||||||||||||||||||||||||||||||||||||||||||||||||||||||||||||||||||||||||||||||||||||||||||||||||||||||
| 建设性质 | □**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 ||||||||||||||||||||||||||||||||||||||||||||||||||||||||||||||||||||||||||||||||||||||||||||||||||||||||||||||||||||||||||||||||||||||||||||||||||||
| 总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3.6 | |||||||||||||||||||||||||||||||||||||||||||||||||||||||||||||||||||||||||||||||||||||||||||||||||||||||||||||||||||||||||||||||||||||||||||||||||||
| 环保投资占比(%) | 6.8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 部分实验设备已安装,尚未使用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 审批机关:****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19]35号)。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华苑产业区(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华苑产业区(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津环保环评函[2018]391 号)。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根据《****政府关于**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19]35号),**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规划范围为:**津沧快速路、海泰南北大街,南至海泰南道,西至海泰西路,北至海泰北道、津静路,用地总面积9.58平方千米。园区发展定位为:****中心**,服务**,面向京津冀乃至北方地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型产业生态**,即“生态新**、科技商务城”。发展战略为:立足国际视野,建设****示范区,发挥区位和品牌优势,整合**,实现与周边城市功能联动发展,****开发区向城市综合 功能区转型的相关政策;产业定位为:以高端化、融合化、智能化与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相结合的“三化三型”为导向,构建以生产性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 技术产业为特色产业,以生活性服务业为支撑的“2+1”产业体系。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属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规划范围内;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 M7452检测服务,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规划环评符合性 《**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保护局复函(津环保环评函[2018]第391号)。 根据《关于**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需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市《**市国内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政策中产业发展的原则要求进行项目招商引资。优先引进**能源消耗小、污染轻、产品附加值高,且可形成生态工业链的项目。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市《**市国内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入区。 园区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 新一代信息技术: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 系列整机产品)(内外资);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内外资);投资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控股的除外)(外资);投资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合资、**的除外):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中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外资)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禁止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一律不得入区;禁止未经有资质单位评价的****实验室建设。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禁止外资比例超过 50%(不含)的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超过 49%(不含)的基础电信业务(外资);2、禁止投资 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外资);3、****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外资,音乐除外)。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禁止带有焚烧、填埋工艺的垃圾处理;2、禁止危险废物处理;3、禁止放射性废物处理。 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项目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从事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检测服务,不属于《**华苑产业园(环外)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园区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与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对照,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租赁位于**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从事检测服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中华人民**国不动产权证书》(津(2021)**高新不动产权第****514号)(见附件),本项目租赁厂房用途为工业用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因此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本项目选址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园区内已配套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基础条件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3、“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 (1)与《****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市**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四路,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中心**、城镇开发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严格管控城镇面源污染;****园区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沿海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采用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本项目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污染物控制及环境风险防控,符合《****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 (2)与《**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环境局关于公开**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表1 与《**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级总体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3)与**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21]21号),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污染治理为主,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利用效率。产业集聚类重点****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部分街镇单元;严格产业准入要求,优化居住和工业空间布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厂、绿色园区等建设提升低碳发展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环境局关于公开**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本项目与《**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年版)》的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2 与**高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表3 本项目与****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4、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平方公里;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同时根据《**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2023年7月27日**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中所属范围内;不属于《**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5、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保护与利用,结合产业、居住、交通等空间发展需求,引领市域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属于城镇发展区,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政府关于的批复》(津政函[2025]15号),本项目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4 本项目与****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6、与《大****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根据2020年5月8日发布的《大****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试行)》的批复(津政函[2020]58号)及2023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3]7号)。大**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2000m内的核心区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内,大**两岸起始线与终止线距离1000m范围内为优化滨河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距北侧大**核心监控区约3.6km,不属于大****段核心监控区。 7、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23]21号)等文件要求,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5 本项目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 [2023]21号)等文件要求。 |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建设内容 | ****成立于2020年6月,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自2022年5月起租赁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的1号厂房开展检测服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000m2。目前利用租赁房屋的一层和二层开展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物理性能的检测、钢筋物理性能的检测、节能材料(保温板)物理性能的检测、防水卷材物理性能的检测,目前可达到年检测各类样本17300组的能力。现有工程于2023年8月启动,检测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类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尚未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故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申报。 为了拓展业务范围,满足客户对样品检测类别的多方面需求,****拟投资200万元开展本次扩建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增万能试验机、材料力学性检测设备等,在现有检测能力的基础上新增混凝土检测5000组、钢筋检测2000组、建筑涂料检测300组、防水材料检测100组、室内空气检测150组,本次扩建后可实现年检测各类样本24850组的能力。由于现有工程属于环评豁免类项目,故本次针对全厂的环境影响进行整体评价。 本公司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厂房四至范围:东侧******公司,南侧为**天雾****研究院,西侧为华科四路,北侧为办公楼。本次扩建工程利用现有一层、****实验室内闲置区域新增节能材料和防水材料检测设备,利用现有闲置房****实验室,三层以及四层全部区域仍为办公区。 2、工程内容 2.1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表6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2.2租赁房屋平面布局情况 本项目租赁厂房平面布局情况详见下表。 表7 建设单位建构筑物一览表
****实验室检测内容情况详见下表。 表8 ****实验室布局及检测内容一览表
3、检测方案 全厂检测能力及检测内容见表8,检测类别、项目、检测方法详见表9。 表9 本项目各类实验检测能力一览表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所示。 表10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来源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具体见下表。 表1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见下表。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一览表
6、公用工程 6.1给水 本项目给水包括自来水、蒸馏水和纯水,自来水来自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用于员工生活、实验器具清洗、废气处理装置补水;蒸馏水为外购,不自行制备,用于不透水仪循环系统用水、耐水性检测用水、吸水量检测用水、样品混合用水;纯水为外购,不自行制备,用于配制溶液。 (1)不透水仪循环系统用水 本项目防水材料不透水性检测设备自带水箱一个,水箱容量为10L,使用蒸馏水且循环使用,每周进行一次更换,则日最大用水量为0.01m3,年用水量为0.42m3。 (2)样品混合用水 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材料检测过程中基本按照样本与蒸馏水1:0.3的比例进行混合用于后续实验,本项目样本用量为500t/a,则用水量为150m3/a,日均用水量为0.615m3。 (3)建筑涂料耐水性检测用水 本项目建筑涂料耐水性检测需使用蒸馏水,水槽有效容积为20L,每日进行更换,则用水量为0.02m3/d(4.88m3/a)。 (4)节能材料(粉料)吸水量检测用水 本项目节能材料吸水量检测需使用蒸馏水,水槽有效容积为50L,每周更换一次,则用水量为0.05m3/次,则日最大用水量为0.05m3,年用水量为2.1m3/a。 (5)溶液配制用水 本项目配制各类溶液需使用外购纯水,用水量约0.01m3/d(2.44m3/a)。 (6)实验器具清洗用水 本项目实验器具清洗使用自来水,主要用于淋洗试管、量筒等实验器具,用水量约为0.045m3/d(10.98m3/a)。 (7)生活用水 本项目员工总计49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按40L/人﹒d计算,则职工日生活用水量为1.96m3/d(478.24m3/a)。 (8)废气处理装置补水 本项目采用“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废气的处理,碱喷淋装置配套有一个1m3的循环水池,每年更换一次,则补水量为1m3/a,日均用水量为0.004m3。 综上,本项目自来水用量为2.009m3/d(490.22m3/a),蒸馏水用量为0.695m3/d(157.4m3/a),纯水用量为0.01m3/d(2.44m3/a),合计用水量为2.714m3/d(650.06m3/a)。 6.2排水工程 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其中实验废水包括循环系统废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耐水性检测废水、吸水量检测废水。 (1)循环系统废水 本项目防水材料不透水性检测设备循环水箱每周进行一次更换,排水系数按0.9计,则每次排放量为0.009m3,即日最大排放量为0.009m3,年排放量为0.378m3。 (2)器具清洗废水 本项目器皿清洗分为第一次清洗废水、第二次清洗废水和第三次清洗废水,排水系数按0.9计,其中第一次清洗废水和第二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18m3/d(4.392m3/a),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第三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023m3/d(5.612m3/a),作为废水排放。 (3)耐水性检测废水 本项目建筑涂料耐水性检测时使用的水槽每天进行更换,排水系数按0.9计,则废水排放量为0.018m3/d(4.392m3/a)。 (4)吸水量检测废水 本项目节能材料吸水量检测时使用水槽每周进行更换,排水系数按0.7计,则废水排放量为0.035m3/d(1.47m3/a)。 (5)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96m3/d(478.24m3/a),排水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68m3/d(382.592m3/a)。 综上,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653m3/d(394.444m3/a)。 实验废水全部进入到自建污水处理设备中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汇同现有工程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 6.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并依托现有配电柜使用。 6.4通风系统 ****实验室设置通风橱2个,通风橱排气管道连接至本次新增的废气处理装置中,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污水处理间设置单独的一套新风、排风系统,排风全部进入到本次新增的异味处理装置中,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实验室均采用自然通风。 7、劳动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员工49人,全年工作244天,每天工作8小时。 本项目主要产污检测环节操作时间见下表。 表13 主要产污环节工作时间一览表
8、其他 本项目不设置员工宿舍,不设置食堂。 9、平面布置 (1)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1号厂房,租赁厂房边界即为厂界,厂房四至范围:东侧为******公司;南侧为**天雾****研究院,本项目厂房与南侧厂房通过连廊进行连接,连廊属于本项目范围内;西侧为华科四路;北侧为办公楼。 (2)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一层设置力学室、土工检测室、样品室,主要从事混凝土及钢筋性能检测,方便样品的运输和检测;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方便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转移;设置污水处理间,实验废水可通过重力流入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方便排放。二层设置热工室、节能室、综合实验室、装饰装修检测室、化学实验****实验室,方便各类实验的开展,同时可有效防止因液体物料泄漏而引起的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三层、四层全部为办公区域。 |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无大规模土建施工,仅进行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噪声、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1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本项目接收委托单位的混凝土样本已切割为合适的规格尺寸,无需再进行制样。 利用游标卡尺对待检样本的高度、上承压面及下承压面进行测量,测量四次取平均值计算试件的体积;利用钢直尺和塞尺对上承压面和下承压面的平面度进行测量;利用数显度角尺对试件的邻面夹角进行测量。 将样本安放在试验机的下压板或垫板上,****中心****中心对准,启动试验机直至试件被破坏,记录破坏时的荷载。 实验过程仅产生设备噪声。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2钢筋拉伸性能检测 打开试验机软件,选择试验方案并输入试验编号,然后将试验机的力值显示清零。将样品夹持至试验机上,关闭安全防护装置后,进行拉伸试验,直至样品拉断。样品拉断后取下,并记录力值显示器上相应的特征值,并检查试验后验机运行状态,填写使用记录。 实验过程仅产生设备噪声。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3节能材料(保温板)检测 节能材料(保温板)的样本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和压缩强度检测、导热系数检测、密度检测、吸水量检测、尺寸稳定性检测、燃烧性能检测、抗拉承载力检测。 (1)抗拉强度、压缩强度:将保温板样品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6个,置于拉力机上进行试验,拉断后取出,记录力值显示器上相应的特征值。 (2)导热系数:将样本裁制成300mm*300mm尺寸试件2个,置于导热仪中进行试验,记录数据。 (3)密度:将样本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3个,使用天平称量质量,记录数据并计算。 (4)吸水量:将样本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3个,置于水槽中,测量浸水前后试件重量,记录数值并计算。 吸水量检测使用蒸馏水,每周更换一次,****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5)尺寸稳定性:将样本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3个,放入烘箱中加热,测量试件加热前后尺寸,记录数值并计算。 (6)燃烧性能:将样本裁制成45mm*50mm尺寸试件3个,放入建材不燃性试验炉中,使用电热丝加热,炉内设定温度为750±5℃,时间为10min,观察是否有燃烧现象发生,记录实验结果,如有燃烧现象,立即停止加热关闭设备。 本项目试验的样本的理化性质均已确定,本项目只对其性能进行验证。根据其理化性能可知,样本均为不燃性物料,不会发生燃烧现象。 (7)锚栓抗拉承载力:将锚栓钉入C25混凝土基材中,使用拉力机进行试验,锚栓损坏即停止实验,记录实验结果。 2.4节能材料(粉料)检测 节能材料(粉料)的样本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导热系数检测、干密度检测、抗压强度检测。 (1)拉伸粘结强度:样本与水按照1:0.25(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涂抹于砂浆块或保温板上,共6个,每个试样涂抹面积为50mm*50mm,养护28d,之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样品拉断后取下,记录实验数据。 (2)导热系数:样本与水按照1:1(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300mm*300mm*30mm尺寸的试样,共2个,养护28d,干燥后置于导热仪中进行试验,记录实验数据。 (3)干密度:样本与水按照1:1(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70.7mm*70.7mm*70.7mm尺寸的试样,共3个,养护28d,放入烘箱中干燥至恒重,记录实验数据并计算。 (4)抗压强度:样本与水按照1:1(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70.7mm*70.7mm*70.7mm尺寸的试样,共3个,养护28d,干燥后使用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进行实验,样本破损后取出,记录实验数据。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5建筑涂料 建筑涂料的样本开展的实验项目包括初期干燥抗裂性检测、打磨性检测、干燥时间检测、耐水性检测、观察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检测、粘结强度检测。 本项目仅接收环保水性涂料、防霉涂料等低VOCs型涂料,使用前无需调配,开展的检测项目如下: (1)初期干燥抗裂性:将涂料样本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共3个试样,放入干燥抗裂性试验装置中,使用风机吹3h或6h,观察其干裂程度,记录实验结果。 (2)打磨性:将涂料涂刷在马口铁板上,共3个试样,干燥后使用砂纸打磨,观察打磨结果,记录实验数据。 (3)干燥时间: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平板上,共3个试样,使用手指触摸涂料,计算当无涂料粘在手上时所经过的时间。 (4)耐水性: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共3个试样,养护7d后放入有效容积为20L的水槽中浸泡48h,拿出后观察有无起泡或掉粉现象,记录实验结果。 (5)容器中状态:使用物料铲或玻璃棒搅拌容器中的样品,观察性状,记录结果。 (6)施工性: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观察涂刷过程中是否有障碍,记录实验过程。 (7)粘结强度:将涂料涂刷在无**纤维水泥板上,共6个,涂刷面积40mm *40mm,养护14d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涂料在涂刷的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涂刷工位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到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6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检测 本项目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检测,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检测,粘结强度检测。 (1)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防水材料(水泥砂浆类)样品与水按照1:0.3(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成型成40mm*40mm*160mm尺寸试件,共3个,干燥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2)粘结强度:样品与水按照1:0.3(质量)的比例拌合均匀,涂抹于水泥砂浆试板上,涂抹尺寸50mm*50mm,共10个,干燥后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7防水材料(卷材)检测 本项目防水卷材的检测包括不透水性检测、热老化性检测、低温柔性检测、固含量检测、耐热性检测、拉伸强度、延伸性、扯断伸长率检测。 (1)不透水性:将卷材裁制成直径130的圆形,共3个,置于防水卷材不透水仪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2)热老化性:将卷材放置于规定温度的老化箱中7d,取出后进行拉伸强度、低温柔性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3)低温柔性:将卷材裁制成100mm*25mm尺寸试件,共10个,放入低温箱中,使用半径为30mm的圆棒弯曲试件,观察是否开裂,记录实验结果。 (4)固含量:将卷材裁制成100mm*100mm尺寸试件,共3个,放入脂肪提取器中,加三氯乙烯后加热,使卷材表面材料溶解在三氯乙烯中,测量试件前后质量差,记录实验结果。 (5)耐热性:将卷材裁制成110mm*100mm尺寸试件,共3个,放入烘箱中,观察卷材涂盖层相对胎基是否有滑动或滴落,记录实验结果。 (6)拉伸强度、延伸性、扯断伸长率:将卷材裁制成300*30尺寸试件,共10个,置于万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记录实验结果。 实验完成后产生的剩余样本集中收集后由样品委托单位回收。 2.8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包括氨检测、甲醛检测、苯检测、甲苯检测、二甲苯检测、TVOC检测等实验。 2.8.1氨检测 氨检测过程及产排污环节见下图: 图2 氨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W为低浓度清洗废水,S1为高浓度清洗废水、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工艺流程简述: (1)配制吸收液 量取2.8mL浓硫酸加入蒸馏水中,并稀释至1L,临用时再稀释10倍。 吸收液的配制在通风橱内进行,吸收液配制过程会有少量硫酸雾挥发,通过通风橱的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2)配制其他溶液 ①水杨酸溶液 称取10g水杨酸和10g柠檬酸钠,加水约50mL,再加55mL氢氧化钠溶液,用蒸馏水稀释至200mL。 ②亚硝基铁氰化钠溶液 称取1g亚硝基铁氰化钠,溶于100mL水中,存于冰箱中。 ③次氯酸钠溶液 取1mL次氯酸钠原液,用氢氧化钠溶液稀释成0.05mol/L的次氯酸钠溶液。 ④氨标准贮备液 取0.3142g氯化铵用少量水溶解,移入100mL容量瓶中,用吸收液(稀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 ⑤氨标准工作液 临用时,将氨标准贮备液用吸收液稀释成1mL含1μg氨。 (3)样品现场采集 用一个内装10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于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于24h内分析。 (4)样品前处理 将现场采****实验室,溶液转入具塞比色管内,用少量吸收液洗吸收管。依次已配制好的水杨酸溶液、亚硝基铁氰化钠溶液和次氯酸钠溶液,混匀,室温静置。 (5)测定吸光度 用比色皿,以水为参比,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定各管溶液的吸光度。在每批样品测定的同时,用未采样的吸收液做空白对照,测定空白样的吸光度。 (6)结果计算 根据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得吸光度等参数计算得到空气中氨的质量浓度。 实验结束后,使用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高浓度清洗废水、配制的各类溶液、废样品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低浓度清****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8.2甲醛检测 甲醛检测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3 甲醛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W为低浓度清洗废水,S1为高浓度清洗废水、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工艺流程简述: (1)配制吸收液 称量0.1g酚试剂加水至100mL,即为吸收原液。使用前,量取洗手原液5mL加95mL水,即为吸收液。 (2)配制其他溶液 ①硫酸铁铵溶液 称量1g硫酸铁铵,用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mL。 ②碘溶液 称量40g碘化钾,溶于25mL水中,加入12.7g碘,待碘完全溶解后,用水定容至1000mL,移入棕色瓶中贮存。 ③氢氧化钠溶液 称量40g氢氧化钠,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 ④硫酸溶液 取28mL浓硫酸缓慢加入水中,冷却后,稀释至1000mL。 加入硫酸过程会有少量硫酸雾挥发,通过通风橱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⑤淀粉溶液 将0.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再加入100mL沸水,并煮沸2min~3min至溶液透明。冷却后加入0.1g水杨酸或0.4g氯化锌保存。 (3)样品现场采集 将5ml吸收液装入气泡吸收管,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于24h内分析。 (4)测定吸光度 将现场采样的样品溶液转入塞比色管内,加入硫酸铁铵溶液摇匀,放置15min。用比色皿,以水为参比,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定样品溶液的吸光度。在每批样品测定的同时,用未采样的吸收液做空白对照,用分光光度计测定空白样的吸光度。 (5)结果计算 根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测得吸光度等参数计算得到空气中甲醛的质量浓度。 实验结束后,使用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高浓度清洗废水、配制的各类溶液、废样品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自来水清洗实验器具产生低浓度清****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放。 2.8.3苯、甲苯、二甲苯检测 苯、甲苯、二甲苯检测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4 苯、甲苯、二甲苯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1)现场采样 使用活性炭吸附管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 (2)样品分析 将已采样的活性炭吸附管与注射器相连,置于热脱附仪上,用氮气解析,取部分解吸气送进色谱柱,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同时,取一个未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样操作,测定空白管的平均峰高,约26ml进入色谱仪。热脱附仪解吸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结果计算 根据样品管与未采样管测得的各组分质量、空气采样体积计算苯、甲苯、二甲苯质量浓度。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Tenax吸收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8.4TVOC检测 TVOC检测工艺流程图见下图: 图5 TVOC检测工艺流程图 注:G1为实验废气,S2为实验废液、S3为剩余样本。 工艺流程简述: (1)现场采样 使用Tenax吸收管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后,样品在室温下保存。 (2)样品分析 将已采样的Tenax吸收管与注射器相连,置于热脱附仪上,用氮气解吸,取部分解吸气送进色谱柱,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同时,取一个未采样的Tenax试管(试管内填装物为2,6二苯呋喃多孔聚合物),按样品管同样操作,测定空白管的平均峰高,约26ml进入色谱仪。热脱附仪解吸过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3)结果计算 根据样品管与未采样管测得的各组分质量、空气采样体积计算TVOC质量浓度。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Tenax吸收管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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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一、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0年6月,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检测服务的企业,自2022年5月起租赁位于**市滨****园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2号的1号厂房开展检测服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000m2。目前利用租赁房屋的一层和二层开展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物理性能的检测、钢筋物理性能的检测、节能材料(保温板)物理性能的检测、防水卷材物理性能的检测,目前可达到年检测各类样本17300组的能力。现有工程于2022年8月启动,检测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豁免类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尚未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故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申报。 二、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 1、工艺流程 现有工程针对待检样品开展各类物理性能的检测,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钢筋拉伸性能检测、节能材料检测(抗拉强度及压缩强度、导热系数、密度、尺寸稳定性、锚栓抗拉承载力)、防水材料检测(低温柔性、耐热性、拉伸强度及延伸性),其操作流程为将样品放入万能试验机、拉力机、导热仪、低温箱等设备中直接读取数据。 2、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工程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2)废水 现有工程排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目前尚未对污水总排口进行例行监测。 (3)噪声 现有工程产噪设备全部位于室内,无高噪声设备,通过墙体隔声可以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四至厂界噪声进行例行监测。 (4)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剩余样本、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剩余样本由委托单位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没有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已设置了1名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定期与环保主管部门沟通,保证了厂区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情况如下。 表14 全厂自行监测计划
四、排污口规范化 1、废水 现有工程污水总排口已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采样点,便于采样分析水质状况。但目前未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 2、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已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但目前未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五、现有遗留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1、现有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未进行废水、噪声的例行监测。 (2)现有工程未进行排污口规范化的建设。 2、“以新带老”措施 (1)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进行废水、废气的例行监测。 (2)根据《**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污水总排口附近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图形标志。 |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1.1基本因子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距****监测站点为**区的辛老路站,因此环境空气质****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区常规六项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15 2023年**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μg/m3
注:SO2、NO2、PM10、PM2.5 4项污染物为浓度均值,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单位为mg/m3,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 根据上述数据可见,该地区PM10、SO2、NO2、PM2.5、CO、O3六项大气污染常规因子中只有SO2、NO2年均值和CO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10、PM2.5年均值和O3第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原因主要与近几年该区域施工工程较多造成的扬尘以及区域环境普遍较差有关。**新区拟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市**空气行动方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随着**空气行动方案和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实施,**市多措并举,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1.2特征因子质量现状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针对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进行现状调查。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厂区周边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现状情况,引用西****公司委托****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QB7BORM****535H9Za)中的相关数据,该报告中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厂界外 5km 评价范围内,采用的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属于近3年内的有效监测数据,引用可行。 (1)引用监测点位信息 引用监测点位信息详见下表。 表16 监测点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监测结果 引用点位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17 监测结果一览表
由以上内容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区各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值2.0mg/m3限值要求。 2、声质量现状调查 本项目厂界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土壤、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 污染途径识别:本项目实验设备均位于厂房一层、二层,且厂房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备位于厂房一层,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无地埋设施,采用不锈钢槽体,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线周围地面、裙角均将做防腐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缝。综上,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本项目厂界外500m****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根据《****政府关于发布**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中内容,本项目不涉及**市生态保护红线。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和地图资料确认,本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表18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苯、硫酸雾、氯化氢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苯以及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以及厂界处苯、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表19 废气有组织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西南侧100m处的高层住宅楼,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于周围200m范围内建筑5m的要求,故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表20 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
注:本项目租赁厂房边界即为厂界,则废气厂界处浓度即为厂房外浓度,因此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执行较为严格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的限值要求(2.0mg/m3)。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放实验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表21 污水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2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固体废物相关标准 (1)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收集、贮存和运输。 (3)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委员会公告第49号,2020.****.29通过,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中的要求。 5、其他 排污口设置应符合《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氨氮、VOCs。 (1)预测排放量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394.444m3/a,CODcr预测排放浓度为349mg/L、氨氮预测排放浓度为29mg/L,则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如下: COD预测排放量:394.444m3/a×349mg/L×10-6=0.138t/a NH3-N预测排放量:394.444m3/a×29mg/L×10-6=0.011t/a (2)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CODcr500mg/L、氨氮45mg/L),则本项目污染物核定标准排放量如下: COD核定排放量:394.444m3/a×500mg/L×10-6=0.197t/a NH3-N核定排放量:394.444m3/a×45mg/L×10-6=0.018t/a (3)排入外环境量 本项目废****处理厂集中处理,现状出水执行DB12/599-2015《****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CODcr30mg/L,氨氮1.5(3.0)mg/L,上述水质标准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指标如下: COD外环境排放量为:394.444m3/a×30mg/L×10-6=0.012t/a 氨氮外环境排放量为394.444m3/a×[1.5mg/L×(7/12)+3mg/L×(5/12)]×10-6=0.0008t/a 2、废气 (1)预测排放量 本项目建筑涂料检测、环境空气检测过程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中具有挥发性成分的建筑涂料年检测量为50组(即50个样品),每组涂料使用量约为0.02kg,由于均为水性涂料,则其中挥发份保守取值20%。本项目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同时进行,每年共计检测3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活性炭吸附管),每个活性炭吸附管内的活性炭装填量为1g、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为0.2g/根;TVOC每年共计检测1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Tenax吸收管),每个Tenax吸收管内的吸附介质装填量为200mg(0.2g)、则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为40mg/根(0.04g/根)。 废气经工作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废气收集效率按80%计、废气处理效率按60%,由此计算VOCs排放量为: (900根/a×0.2g/g+300根/a×0.04g/根)×80%×(1-60%)+50组/a×0.02kg/组×10-3×20%×80%×(1-60%)=0.0001t/a。 (2)核定排放量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排气筒P1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1.8kg/h、60mg/m3),年实验时间为212.5h、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风量为6000m3/h。由此计算,核定排放量为0.077t/a 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3 污染物核算一览表
本项目水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分别为COD0.138t/a、氨氮0.011t/a;按排放标准计算核定排放量分别为COD0.197t/a、氨氮0.018t/a;****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量分别为COD0.012t/a、氨氮0.0008t/a;大气污染物VOCs预测排放量为0.0001t/a、按排放标准计算核定排放量为0.077t/a。 |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拟利用现有厂房内空置区域装修、安装生产设备,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生活废水和少量固体废弃物产生。 1.1施工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及装修设备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源通常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修时使用的高噪声施工机械,单体噪声源强通常在80dB(A)以上。施工期存在大量设备交互作业,且在场地的位置及使用率均可能出现较大变化。本项目施工阶段一般均为室内作业,经过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受影响范围较小。 1.2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的废弃包装材料、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回收部门;装修垃圾经收集后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综合处理,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废弃物品,产生量较少,****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产生污染物较少,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待施工结束后大多可恢复至现状水平。 1.3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工人如厕可依托内现有卫生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1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1)环境检测废气 本项目苯、甲苯、二甲苯、TVOC检测过程中,采样后的吸收管需使用热脱附仪进行解吸,解吸过程会有废气产生。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苯、甲苯、二甲苯的检测同时进行,每年共计检测3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活性炭吸附管),每个活性炭吸附管内的活性炭装填量为1g,则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最大为0.2g,每个样品解吸时间为10min;TVOC每年共计检测100组样本,每组样本3个平行样品(即3个Tenax吸收管),每个Tenax吸收管内的吸附介质装填量为200mg,则吸附饱和情况下废气量最大为60mg,每个样品解吸时间为10min。本次评价按照最不利情况确定废气源强,即解吸过程中吸收管内的气体全部解吸排放。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4 环境检测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2)建筑涂料检测废气 本项目建筑涂料的检测需把涂料刷在马口铁板上或无**纤维水泥平板上再进行后续实验操作,建筑涂料中含有挥发性成分的为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外墙用底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每种建筑涂料年检测量均为50组(即50个样品),每个样品在实验过程中仅使用极少量(约0.02kg),其余仍存放在包装桶中不使用。每组样品刷涂约5min,共进行150组,年运行时间为12.5h。 本项目检测样本均为水性涂料,本次评价构成考虑极端条件下刷涂在马口铁板上或无**纤维水泥平板上的涂料20%挥发的情况,废气通过工位台上方设置的万向罩收集后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净化效率约60%、风机风量6000m3/h。 表25 涂料检测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3)配制溶液废气 实验过程中使用硫酸、盐酸溶液时会有酸性废气产生,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参考《有机溶剂挥发量之估算方法》(赵焕平 **大学生物环境工程学系)、《工业行业环境统计手册》、《环境统计手册》等资料,根据各类试剂理化性质与同类企业类比经验数据,预计各种无机试剂(液体)的挥发系数按0.05计。本项目各类酸性废气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26 硫酸、盐酸使用及废气产生情况
全年涉及使用硫酸、盐酸的工序时间约12小时,实验室在涉及使用硫酸、盐酸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下进行,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净化效率约50%、风机风量6000m3/h。 本项目酸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7 酸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1.2废气排放达标分析 1.2.1有组织排放废气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考虑最不利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达标分析,即建筑涂料检测、环境空气检测同时进行时,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28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经排气筒P1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要求。 综上,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 1.2.2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分析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环境检测废气、建筑涂料检测废气无组织排放,环境监测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包括TRVOC、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建筑涂料检测废气污染物包括TRVOC、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租赁厂房边界即为厂界,因此废气厂房外浓度即为厂界浓度。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9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汇总
根据上表预测可知,厂界处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限值要求。 综上,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可厂界达标。 1.3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试剂配制以及各类溶液的使用均在通风橱下进行,实验废气产生量较小且通风橱风量较大,能够在通风橱内创造微负压环境;同时,通风橱为柜体设计,五面围挡,侧面进行人员操作,实验开始前先开启通风橱风机,通过采用大风量风机形成局部微负压抽风,故废气可以很好的收集,杜绝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热脱附仪排气孔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建筑涂料刷涂工位上方设置万向集气罩,废气可经集气罩进行收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1套,采用“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到的废气可全部进入该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气首先经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可对硫酸雾、氯化氢等酸性废气进行有效处理;随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以去除水分;最后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使用碘值为800mg/g的活性炭,活性炭箱装填量为0.2t,可对有机废气进行有效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为提高活性炭的处理效率,每年对活性炭进行一次更换。 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治理氯化氢等气体可优先选用物理化学法:固相吸附法、液相吸收法等,本项目选择固相吸附法,治理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4非正常工况分析 非正常工况指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泄漏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本项目仅考虑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 本项目考虑非正常工况为“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中的吸附材料未及时更换造成的吸附装置净化效率降低的情况。假设碱性吸附装置完全失效,废气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如下。 表30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
经计算,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失效的情况下,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仍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苯合计仍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为了进一步减小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及时对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更换,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1.5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1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6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建议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 表32 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2、水环境影响评价 2.1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本项目排放废水包括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废****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1)实验废水 本项目排放实验废水包括器具清洗废水、耐水性检测废水、吸水量检测废水以及循环系统废水,废水排放量为0.085m3/d(11.852m3/a)。 采用类比的方式对实验废水水质进行说明,类比材料为《********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为“谱尼”)的监测数据,类比可行性见下表。 表33 本项目实验废水水质类比分析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实验废水排放量远小于类比材料,废水来源与类比材料相似,因此具有可类比性。类比****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J190301-a01-S),并考虑本项目特点,预测实验废水水质情况如下。 表34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对废水处理效率、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水水质情况详见下表。 表35 实验废水产生、排放情况表
(2)生活污水 类比北方一般生活污水水质,参照《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实用全书》估算生活污水水质,预计水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350mg/L、SS200mg/L、BOD5200mg/L、氨氮 30mg/L、总氮60mg/L、总磷4mg/L、动植物油20mg/L。 (3)综合废水 本项目外排综合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36 综合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2.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37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2.3废水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水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38 本项目废水达标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4污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环内**区的北**、丁字沽三号路小区以南、****动物园、宾水道以北、津盐公路以及东马路、**三马路、**路以****区的外环线以东的区域,环外北至子牙河,**外环线,南至津涞公路独流减河,西至**区区界线区域。****处理厂新厂位于**区陈台子排水河与独流减河**西北侧,近期处理能力为45万m3/d,规划远期达到60万m3/d,出水排入大沽排水河、独流减河,污水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速沉池+多级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沉淀池+反硝化生物滤池+**度澄清池+V型滤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达到 DB12/599-2015《****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A排放标准。 本次评价引用“**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的2024年3月1日的“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表39 ****处理厂日常监测数据 单位:mg/L,pH无量纲
本项目所****处理厂收水范围内,且本项目周围区域为完善的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完毕,本项目建成后外排的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收水要求;同时项目排放的废****处理厂处理能力占比很小,****处理厂尚未达到设计规模。不会对其处理负荷造成冲击。 综上所述,本项目****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排放的废水水量****处理厂的运行产生明显影响。污水处理厂执行的排放标准可涵盖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水污染物,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2.5污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采用“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m3/d,用于实验废水的处理。本项目实验废水包括低浓度清洗废水、循环系统排水、耐水性检测废水、吸水量检测废水,根据预测分析可知,水质较稳定,经处理后的废水可稳定达标,具有可行性。 2.6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建议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40 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3、声环境影响评价 3.1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通风橱、实验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新风风机等设施,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约65~80dB(A)。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垫等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噪声源情况见下表。 表41 本项目噪声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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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2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表43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注:将租赁厂房西南角坐标设定为(0,0,0),空间****中心坐标位置。 | ||||||||||||||||||||||||||||||||||||||||||||||||||||||||||||||||||||||||||||||||||||||||||||||||||||||||||||||||||||||||||||||||||||||||||||||||||||||||||||||||||||||||||||||||||||||||||||||||||||||||||||||||||||||||||||||||||||||||||||||||||||||||||||||||||||||||||||||||||||||||||||||||||||||||||||||||||||||||||||||||||||||||||||||||||||||||||||||||||||||||||||||||
六、结论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3.2噪声预测 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结合本项目声源的噪声排放特点,结合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来模拟预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变化的规律。 (1)预测模型 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源的特征及传播方式,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为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噪声预测值Leq计算公式为: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A);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A);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设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声源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应分别进行计算。 ①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A); Lp(r0)--参考位置r0 处的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取r0=1m。 ②室内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式中:Lpl——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w——点声源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中心时,Q=1;****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下列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T)——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扩散声场时,按下列计算出靠近室外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p2=Lp1-(TL+6)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 声级的隔声量,dB。 然后按式下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倍频带升功率级。 LW=LP3 (T)+10lgS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A); LP3(T)——靠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A); S—透声面积,m2。 (2)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现有工程无高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噪声无明显不利影响。本次仅考虑新增产噪设备对各厂界的噪声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表44 运营期噪声预测一览表 单位:dB(A)
本项目工作班制为每天工作8小时,但电热鼓风干燥箱会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24小时连续运行,因此,本项目昼间、夜间均会产生设备噪声。根据上表预测可知,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四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设备选用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2)噪声设备设置加装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 (3)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噪声源与边界有足够的衰减距离,并尽量利用建筑物的隔声功能。 3.4噪声监测方案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5 噪声监测方案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去向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剩余样本(除废建筑涂料外)、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包括高浓度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废建筑涂料、沾染废物、废吸附材料、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剩余样本(除废建筑涂料外) 本项目实验结束后会产生混凝土材料、钢筋、节能材料、防水材料等剩余样本, ,产生量约10t/a,分类收集后由样本委托单位回收。 2)废外包装 本项目购买新试剂、实验材料产生纸壳、木箱等废外包装,产生量为0.02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2)危险废物 1)高浓度清洗废水 本项目实验过程自来水清洗试管产生高浓度清洗废水,产生量约4.39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实验废液 本项目实验过程会产生一定量废吸收液、废样品、过期及标签不明的废试剂等废试剂,产生量约0.00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沾染废物 本项目实验过程擦拭试管、操作台等会产生一定量的沾染有毒有害试剂的沾染废物,还有废试剂瓶、吸附管、内包装、沾染药品瓶子、废滤纸、废试剂瓶等,产生量约为0.0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废吸附材料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过滤棉需每年更换一次,每次产生量为0.08t,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喷淋废液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碱喷淋循环水池每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1m3,即1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6)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填装量为0.2t,每年更换一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7****处理站污泥 ****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为0.05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8)废建筑涂料样本 本项目建筑涂料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废建筑涂料,产生量约为1.25t,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表46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4.2固体废物贮存及管理要求 4.2.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位于一层,建筑面积7.5m2,贮存能力为1t,现有工程最大存放量为0.5t,本次新增预计最大存放量为0.2t,本次建成后全厂最大存放量为0.75t,符合贮存能力的要求。目前企业已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进行规范化建设。 4.2.2危险废物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7 全厂危险废物汇总
4.2.2.1危险废物收集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主要指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运输车辆上的活动。本项目液态危险废物收集时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撒漏到院区地面而造成对土壤、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 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③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④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 ⑤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4.2.2.2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 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一层,建筑面积总计为7.5m2。危废暂存间地面基础及内墙应采取防渗措施,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危废暂存间需设置导流槽,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设置标识牌。 (2)各类危险废物应分别装在专用的容器内,禁止不同的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已在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存放。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物相容,满足强度要求,容器完好无损。 (3)应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48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4.2.2.3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院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做好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 ③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 本****实验室内产生工艺环节桶装后由员工运送到贮存场所,运送过程中危险废物均有妥善包装,液态废物密封在包装桶中,并且运送距离较短,因此危险废物产生散落、泄漏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万一发生散落或泄漏,由于危险废物运输量较少,且室内地面均为硬化处理,可以确保及时进行收集,故本项目危险废物在楼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2.3.4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应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持有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并且经营类别应当包括HW49,处理能力有足够余量。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4.2.2.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台账记录相关要求 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中附3),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同时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2.3结论 综上所述,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位于一层的污水处理间内,该设备为地上架空一体式设备,采用不锈钢槽体,污水处理设备及污水管线周围地面、裙角均将做防腐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缝;同时,污水处理间地面将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无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本项目全部实验设备均位于厂房一层、二层,且厂房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不存在污染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 6、环境风险 6.1风险调查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实验废液、高浓度清洗废水等,相关试剂危险性参数、毒性参数见下表。 表49 危险物质的危险性和健康危害
6.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计算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表50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14,属Q<1,环境风险潜势直接判断为I,故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6.3环境风险识别 表51 生产单元风险识别
6.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为使环境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的管理,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6.4.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1 原料、危险废物存储、运输防范措施 (1)设专人负责各类物料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并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2)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涉及危险物质操作的人员定时定点进行安全培训; (3)各种****实验室内的试剂间内,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品不应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平时应加强日常管理,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4)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有特殊标志,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储存设备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5)贮存危险化学品设置明显标志,入库时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等情况,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建立严格的入库管理制度,本企业原料仓库内设置围堰,防止原料泄漏流出原料仓库; (6)定期检验试剂、危险废物容器的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7)危废间有专人管理,门口贴有明显标识,地面具有防腐、防渗、防泄漏的性能,危险废物分类别存放,并放于托盘上,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大大降低废液渗漏的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 6.4.2事故应急措施 企业配备吸收棉、消防沙等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可第一时间将破损的包装桶倒置或侧置,使其破损处朝上;立即用消防砂紧急堵截泄漏物,****实验室,并使用吸收棉吸附;将泄漏的危险物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6.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注意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沿线各区域、各相关企业应急系统衔接。同时,环境应急预案应每三年或发生生产工艺和技术变化、周围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及其他情形的,建设单位应重新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新备案。 6.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有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废气排口P1 | 硫酸雾、氯化氢 | 试剂配制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环境检测过程中样品挥发的废气经万向集气罩收集、建筑涂料检测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进入“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 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苯 | |||||||||||||||||||||||||||||||||||||||||||||||||||||||||||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厂界处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检测以及建筑涂料检测过程中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
| 苯、甲苯、二甲苯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放口 |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 | 实验废****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经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剩余样本(除废建筑涂料外)由委托单位回收、废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清运或处理。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危废暂存间位于1楼、试剂间位于2楼,均有防流散、防渗相关措施。 (2)负责硫酸、盐酸、次氯酸钠在试剂间安全贮存、输运以及使用,按照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等特征采取相应的安全贮存方式。 (3)加强管理危废暂存间实验废液、洗器皿的一二次废液等危险物质。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同时加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4)定期检验危废暂存间储存容器密封性能及强度,及时淘汰出现安全隐患、超期服务的容器。 (5)避免让硫酸雾、盐酸、****实验室,操作区维持通风良好。 (6)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缓慢的将硫酸、盐酸加入水中,以免发生喷溅。 |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以及《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要求,需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1.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 本项目新增1根废气排气筒P1,应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出口应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1.2废水排放口规范化 本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总排口排放,该污水排放口的责任主体为****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具体如下: ①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采样点,便于采样分析水质状况。 ②根据《**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识牌。 1.3噪声排污口规范化 应按照《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1.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在厂区内贮存过程中应分类进行贮存。 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地面进行硬化和防渗处理,并按危险废物类型划分存放区域,且在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的张贴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 2、环境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方针、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的特点,由主要领导负责,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其中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管理内容和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并签订环保管理责任书。 检查制度:按照日查、周查、月查、季度性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培训教育制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岗位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岗中等培训制度,使操作人员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本岗位的环境重要性,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结合本企业管理模式和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以下环境管理措施: (1)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严禁事故排放; (4)专人负责固体废物收集和暂存场所的维护工作,防止在厂内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排放; (6)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视性监测结果; (7)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有关监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营运期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总负责。 本项目例行监测计划如下: 表52 本项目例行监测计划
3、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名录的规定,在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相关工作。 4、环保验收 《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5、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13.6万元,占总投资的6.8%,主要用于噪声治理设施、风险防范等。主要环保投资概算见下表。 表53 环保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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