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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 4.892400 万元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1.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公告起止日期:2025-03-21 至 2025-04-03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2025年第6026号)****9宗未利用土地出租项目标的3:149.16亩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4.8924 |
公告日期
| 2025-03-21 | 公告截止日期
2025-04-03 |
现场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网络竞价时间
| 2025-04-07 (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7日14:00;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15:00。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7日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详见本项目附件1《出租标的明细表(未利用土地)》。)标书代写 |
统一展示时间
|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出租标的所在地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1****8666)。) |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 详见附件1:《出租标的明细表(未利用土地)》 | 出租面积(平方米)
149.16亩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1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租金挂牌价格
| 4.8924万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
|
原租赁合同租金
| 租金评估值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 本次出租标的为****管理的9宗未利用土地,分标的出租,出租期限均为1年(自项目成交之日起),出租用途均为种植一年生作物,出租标的情况详见附件1:《出租标的明细表(未利用土地)》及附件2:《区域范围图》。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解释权归出租方,具体交接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
交易条件
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已取得出租标的使用权人授权,享有授权范围内相关权利。 2、挂牌底价不含税,出租方开具租赁发票涉及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本项目租赁保证金按照成交租金的20%由出租方收取,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银行账户。租赁期满且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出租方收回出租标的并确认无问题后,给予承租方无息返还。 4、出租标的面积、坐标等基本信息详见本项目附件1《出租标的明细表(未利用土地)》和附件2《区域范围图》。 5、出租标的为国有用地,无任何补贴补助。 6、出租标的只允许种植一年生作物,不允许种植多年生农作物及植物、树木等。 7、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规定的面积、位置、用途开展耕种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出租标的的限制性要求,必须保持土地的耕种用途,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若因施肥、喷洒农药等对周边林地、植被、海产养殖等产生破坏,造成不良影响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地上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整体或部分转让、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同他人换耕,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破坏周边林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扣除全部租赁保证金,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不予返还,并视违约情况要求承租方按照租金的10%比例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所投入的全部设施、耕种物等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限内腾退,超期未腾退的,出租方具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力,因腾退、处置上述设施、耕种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园区建设或国家法律、****政府政策发生变化,国家、政府需要征收、征用出租标的,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不予赔偿任何损失。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的时限内退还出租标的,出租方将无息返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若存在招商项目落地,承租方应在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腾退土地。 9、承租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出租标的,如承租方未出租方要求的时限腾退,出租方有权回收租赁土地,并视为承租方放弃全部设施、耕种物的所有权,该设施、耕种物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0、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公告披露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方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意向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代表对出租标的地面积无疑议,也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11、承租方须同意出租方提出的租赁合同全部条款,租赁合同详见本项目附件3《租赁合同》。 1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瑞丰评报字(2025)第B020号)。 |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约定的标准执行,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银行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银行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5)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算账户。 (6)出租方已取得出租标的使用权人授权,享有授权范围内相关权利。 (7)同意挂牌底价不含税,出租方开具租赁发票涉及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8)同意本项目租赁保证金按照成交租金的20%由出租方收取,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银行账户。租赁期满且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出租方收回出租标的并确认无问题后,给予承租方无息返还。 (9)同意出租标的面积、坐标等基本信息详见本项目附件1《出租标的明细表(未利用土地)》和附件2《区域范围图》。 (10)同意出租标的为国有用地,无任何补贴补助。 (11)同意出租标的只允许种植一年生作物,不允许种植多年生农作物及植物、树木等。 (12)同意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规定的面积、位置、用途开展耕种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出租方提出的对出租标的的限制性要求,必须保持土地的耕种用途,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若因施肥、喷洒农药等对周边林地、植被、海产养殖等产生破坏,造成不良影响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地上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整体或部分转让、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同他人换耕,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破坏周边林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扣除全部租赁保证金,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不予返还,并视违约情况要求承租方按照租金的10%比例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所投入的全部设施、耕种物等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限内腾退,超期未腾退的,出租方具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力,因腾退、处置上述设施、耕种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园区建设或国家法律、****政府政策发生变化,国家、政府需要征收、征用出租标的,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不予赔偿任何损失。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的时限内退还出租标的,出租方将无息返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若存在招商项目落地,承租方应在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腾退土地。 (14)同意承租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出租标的,如承租方未出租方要求的时限腾退,出租方有权回收租赁土地,并视为承租方放弃全部设施、耕种物的所有权,该设施、耕种物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15)同意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公告披露信息仅供参考,请意向方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意向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代表对出租标的地面积无疑议,也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16)同意出租方提出的租赁合同全部条款,租赁合同详见本项目附件3《租赁合同》。 (17)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保证金后,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 ****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省****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3一A3号办公楼2层212室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德义 |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283MAD32UAE48 | 经营规模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 张先生 |
咨询电话
| 136****2418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0505(Q Q:****65282) |
现场报名地址
| ****服务中心,5楼窗口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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