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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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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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7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环境局《****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文件规定的**市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须由****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000 ****000

为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卫生厅、****管理局(湘卫医发【2010】79号)文件的规定,须就****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所在地址:**省**市**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5-03-21至2025-03-28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5年3月17日

2、专家成员名单:王群、许海兵、郑小华

3、论证意见:

********环境局《****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文件规定的**市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须由****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比较市场同类项目,本项目预算合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地 址:**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
联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98****393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省**市玉潭街道春**路与学府路交界处富春山居1栋5楼
联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9****3362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政府****办公室
地 址:**省**市玉潭街****财政局413
联系 人:石林
联系电话:0731-****0361

免责声明: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点注意:****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2025 年3 月21 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21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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