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4-03 09:30
预展地点:**省**市涪****市政****公司。
预展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日。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4月3日09:30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以网络竞价拍卖方式对“报废旧机动车两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报废旧机动车两辆。
| 序 号 | 车 型 | 车 牌 | 购置时间 | 年 检 | 保 险 |
| 1 | 长城皮卡车CC1021PS03 | 川BCK161 | 2008/8/21 | 已过期 | 已过期 |
| 2 | **之星(**SC6408D) | 川BCC700 | 2010/11/30 | 已过期 | 已过期 |
拍卖标的详情请竞买人认真查阅公示的拍卖文件。拍卖车辆按现状拍卖。
二、拍卖方式:打包整体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起拍价:人民币5,188.00元。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竞买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
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0276。
五、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
六、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日。
2.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存放于**省**市涪****市政****公司,由拍卖人统一组织竞买人现场看样。
3.竞买人应现场勘察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公司联系。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7:00。标书代写
八、拍卖声明:
1.拍卖车辆属于报废车辆,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相关规定做报废车辆处理,若买受人不顾本提示,将拍卖车辆再次使用,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
3.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按标的实物现状(包括种类、数量、重量、质量、型号)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实物。
4.买受人应自委托人向其移交标的实物之日起1日内,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自行搬运完毕标的物,其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应现场查验标的种类、数量、重量、质量、型号等情况。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竞买人完成网络竞买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不得以标的种类、数量、重量、质量、型号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拍卖前买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买受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委托人将收回拍卖标的。
6.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悔拍、拖延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依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将视作买受人严重违约导致拍卖不成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将收回成交标的,拍卖前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九、报名事项:
1.竞买人自行进行网络平台注册并申请参拍,按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前将不再进行线下竞买登记。
2.请竞****公司在中拍平台发布的《拍卖公告》、《重要提示》、《网络拍卖规则及须知》、《竞买协议》、《标的介绍》及相关附件等拍卖文件,竞买人一经在中拍平台注册并申请参拍本场拍卖会即表明同意并完全遵守上述文件的约定,并为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标书代写
4.竞买人应于拍卖前按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否则将无法参与竞买。
5.拍卖公司地址:**省**市涪**一环**段220****花园5幢5楼3号。
6.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5****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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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