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鉴定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安****公司;
2、**森源****公司;
3、**省****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2025年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鉴定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负责完成****各类林业案件的调查鉴定服务,调查鉴定内容包括:林木种类、株数、蓄积和林地面积测定;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
5、预算资金:5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每个案件鉴定费不超2000元(最终结算以实际鉴定的数量乘以所报单价,但不得超过本次采购预算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8、付款方式: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电子版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5日15:00时。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会议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135****0388
代理机构:****
联系人:沈工
电话:153****1936
日期: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