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 29,947.00 元 | 1(批) | 29,947.00 元 |
按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由于本项目涉及线下送样后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按照文件要求在2025.3.27上午10:0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与样****中心综合科210(**市**区璧泉街道沿****段77附36号)。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选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选人应保证货物到达比选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选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选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比选人有权抽取货物的3%送检,质检部门由比选人指定,包括异地国家认可的相关质检部门。检测数据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参数。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人承担,同时送检破坏物品由中选人提供新的物品给比选人。质检报告内容应与比选人要求的工艺、材质等相关指标完全相符。若质检报告内容与比选人要求的工艺、材质等相关指标不相符,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支付中选金额20%作为赔偿金,且比选人有权选择退货。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装费、制作费、人工费、辅材费、交通费、运输费、装卸费、调试费、培训费、税费、比选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竞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及相关资料,甲方在财政审批用款计划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到乙方对公账户。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