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建****基地、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
为做好我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充分****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引领作用,****财政厅、****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7号)《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在全市遴选1个有代表性且有一定的技术推广基础和试验示范能力的养殖企业(场)、******社****基地;遴选1个养殖技术水平较高、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渔业科技社会化组织;遴选10个以上养殖面积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科技服******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社会服务力量作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交流观摩等措施,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根据遴选条件,由养殖企业(场)、******社****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择优推荐,****推广站审核,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渔业专家对****基地和****养殖场进行评审、实地考察后,形成评审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示范主体,并在**市政务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予以确认。
二、申报条件
(****基地
基本要求:
1.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和营业执照(稻****养殖场只需有营业执照);
2.示范基地土地使用合同期需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的长期稳定;
3.养殖的产品质量安全,不使用违禁药品,产品抽检合格;
4.****基地要求管理设施设备配套完整,****基地须具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或设备且正常使用,排放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5.基地对发展现代渔业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
6.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相关的办公设备、试验仪器配备和培训设备;
7.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8.集中连片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
9.近1年连续组织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展示示范,示范推广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1个以上;
10.能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2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科技示范户10户以上。
****基地的权利:对已认****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用于标牌制作、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进行补助,****基地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
(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条件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委托****、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科技服******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科技服务,通过建立“田间学堂”“海上绿色养殖服务平台”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
1.****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1年;
2.服务能力较强,******社要求成员数不低于5人,且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围绕本市渔业主导需求,组织开展不少于1项渔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3.经营规模较大,养殖面积不低于20亩;
4.严格遵守《渔业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养殖的产品质量安全,不使用违禁药品,产品抽检合格;
5.社会声誉良好,近1年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用于标牌制作、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参加培训和观摩活动等进行补助。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根据本地水产养殖业的分布,提出遴选科技示范主体的乡镇村分配名额(见附件4);公布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由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自愿申请,****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择优推荐,经市水技站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在**市政务网进行公示。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水平较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农人。
2.池塘养殖面积15亩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要求20亩以上);
3.示范主体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
4.参加培训和观摩活动各1次。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做好本乡镇(街****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本****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材料报市水技站审核。(联系人:黄友财,联系电话:180****5018)
附件:
1.2025****基地申报表
2.2025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3.2025****基地申报表
4.2025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名额分配
5.2025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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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2025年建****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 申报单位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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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养殖规模 (亩) |
|||||
| 单 位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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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内容 (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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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指导业务站办 |
技术 负责人 |
|||||
| 技术对接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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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意见 |
( ( 年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水技站意见 |
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5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 单位名称 |
法人 |
||
| 单位地址 |
电子邮箱 |
||
| 单 位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 养殖品种 |
养殖规模(亩) |
||
| 示范内容 (主推技术) |
|||
| 组织性质 |
¨养殖企业 ¨ 家庭农场 ¨******社 |
技术 负责人 |
|
| 技术对接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 |
||
| ****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水技站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2025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 姓名 |
性别 |
乡、镇、村 |
|||||||
| 文化程度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身份 证号 |
||||||
| 出生年月 |
电话 |
手机 |
|||||||
| 养殖品种 |
养殖规模 |
||||||||
| 是、否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情况 |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公司、**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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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理由 |
本人愿意作为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能完成所承担辐射示范带头作用。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兽医站、街道农林水办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推广站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2025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名额分配
| 乡镇 |
示范户数 |
| 徐墩镇 |
1 |
| 东峰镇 |
2 |
| 东游镇 |
2 |
| 南雅镇 |
1 |
| 小松镇 |
1 |
| **镇 |
1 |
| 小桥镇 |
1 |
| 迪口镇 |
3 |
| 川石乡 |
1 |
| **街道 |
1 |
| 芝山街道 |
1 |
| 合计 |
15 |
附件5:
2025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
| 序号 |
乡镇(街道)、村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 程度 |
手 机 |
家庭人 口(人) |
务农人 数(人) |
辐射带动 户数(户) |
技术指 导员姓名 |
示 范 内 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