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黑山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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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有关单位负责**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为科学聘请技术服务单位,确定服务费用控制价,现向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意愿承担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包括住宅、工业、商业、公共服务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包括文字报告、相关图件、相关表格资料,并完成基准地价备案系统上报工作。

(二)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双方工作协议和约**期为准。

三、成果要求: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开展**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厅组织的基准地价成果验收工作。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

(三)报价函(加盖单位印章)。

六、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地址:**县西外环路****)(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416-****462)。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我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参考确定该项目预算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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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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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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