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观光电瓶车运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花园观光电瓶车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3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 1包 | ****花园观光电瓶车运营项目磋商文件、答疑(如有)的所有内容 | **** | **车村镇**沟村大路边组14号 | 246000 | 元/年 | 评审总得分:88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质量 | 运营期 | 服务地点 | ||
| 1 | ****花园观光电瓶车运营项目 | ****花园观光电瓶车运营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满足采购人要求 | 2年 | ****园区 | ||
杜黎明(组长)、冯丽勋、苏云峰。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市**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15室。
2.本项目中**市****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预算控制金额(最低限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故响应文件无效。
3.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人事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886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花园南侧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79-****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5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1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379-****1181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