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遴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得分:92.33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皖岳****公司
供应商得分:91.00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环建(北****公司
供应商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代理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服 务 期:3年(采用1+1+1模式)。每一服务年度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名提出异议。异议递交地址:**县群峰汽贸三楼315室,联系电话:159****5478。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确认。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治淮路832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5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海路128****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159****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