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属国有企业租金收缴情况开展核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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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规范租金收缴流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局拟对区属国有企业2013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物业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与了解,拟采购1家具备相关资质和经****事务所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租金收缴情况核查项目

二、采购单位

****

三、服务内容

制定工作计划对区属国有企业2013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物业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出具租金收缴情况核查专项报告(附房租收缴台账),详细说明核查过程、核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健全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租赁管理责任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等事项。

(二)是否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保证资产租赁合同正常履行。

(三)是否建立资产租赁台账(包括资产租赁合同台账、租金收缴台账、空置资产台账等),****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按月对账制度。

(四)是否对资产租赁进行动态监管,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租赁合同的情况,是否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五)是否严格依照资产租赁合同按时收缴租金,是否存在欠收、漏收情况。

(六)是否对资产租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七)是否存在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及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近3年至少主导过1个同类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五、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项目相关信息。

(二)提交报价函时需附服务方案。

(三)核查报告应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分析深入,能够为区属国有企业租金收缴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六、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

(二)服务地点:高新区或区属国有企业所在地。

七、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

八、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日中午12:00前将报价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服务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密****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市**区阳关大道100****中心****管委会22****办公室****中心)

联 系 人:陈鸿雁

联系电话:0851-****0587

业务咨询:王书祝

联系电话:0851-****1125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采购公告

2.投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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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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