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标的名称:2025-2026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2025-2026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 ****宣传部、****总局于2019年1月15日印发的《****中心建设规范》-“****中心应充分利用省级技术平台提供的**和各种服务”的要求, ****(原******新闻中心)于2020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确****集团融媒体平台“天目云”****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并提供三年技术服务。
2. 2023****宣传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决定由****牵头,****集团“天目云”****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为“天目蓝云”,为全省媒体提供统一技术支撑平台,****集团积极配合业务对接,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局面真正形成。因此鹿**融媒体技术平台原依****集团“天目云”平台被整合为****的“天目蓝云”平台。
3. 原三年技术服务到期后,****于2024年6月对2024-2025年度的“天目蓝云”技术服务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目前该服务合同快要到期,需要继续进行2025-2026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的采购。
4. ****融媒体中心业务无缝对接升级**台使用的延续性,****宣传部确定的“天目蓝云”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的唯一指定**身份,专家组一致认为,****2025-2026年度“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以及《****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号文)》第四条第一款“(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建议该项目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石、叶江伟、潘国栋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6691
传 真:/
地 址:****广场路188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9173
传 真:/
地 址:**市鹿**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51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