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公安局龙潭坪派出所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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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派出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改革局文件桑发改审批【2023 】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40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桑 植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 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 招标项目) 名称:********派出所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社区居委会;

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县**坪镇,建筑占地面积 465.50 ㎡ ,建筑面积1343.71 ㎡ ,建筑高度 13.00m ,地上 3 层框架结构,完善场地及道路硬化、绿化、围墙、 管网等附属工程。;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 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1343.71 ㎡;

高度 13.00 米;

□注: 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 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 ,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5-04-20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5-10-17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 。验收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 。


3.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县**坪镇 ,建筑占地面积465.50㎡ ,建筑面积1343.71㎡,建筑高度 13.00m,地上3层框架结构 ,完善场地及道路硬化、绿化 、围墙、管网等附属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 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 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投标截止时在“**省数字城标书代写

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 ”未查询到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资格,且投标截止时在 “****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 ”未查询到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形。标书代写

(仅适用于园林绿化项目)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2)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 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 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 、 合同和 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 “****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 ”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体现 其作为相应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证明材料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个工程类别(专业)的,其工程类别(专 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答疑文件明确

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

(5)业绩年限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 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 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

验收日期 ”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6)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

业绩不予认定。

4.4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轨 道交通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放宽至 5 年,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指标或最高

投标限价的 50%)。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2)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 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 ****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业绩

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并提供“****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 ”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上体现其作为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 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评审依据上 载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认定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3)评审期限: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 绩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 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

工验收日期 ”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

业绩不予认定。

4.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4日(**时间)在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仅交通需备注此条)。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省工程建设招

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9:00(**时间)。请投标人登录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标书代写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标书代写

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 ,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标书代写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和 **

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

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造价软件(如需)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 ,含 电子印章) 、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签字章等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 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招 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 ,联系方式:400-****-7016,0731-****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钟自权

电 话: 139****9470

传 真:/

电子邮件: ****@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张家****办事处****居委会(湘银一号)5栋1805

项目负责人: 陈欣睿(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克举、袁维景(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88****3126

传 真: 0744-****568

电子邮件: ****@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住建部门

地 址:******服务中心

电 话: 074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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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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