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6日 |
| 标 题:****关于****市**县大塘镇**村排涝隧洞应急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自然资函〔2025〕8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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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市**县大塘镇**村排涝隧洞应急工程临时用地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复情况
同意将**市**县大塘镇**村、兴木村、寨东村集体土地面积4.0432公顷,共3个地块,批准给你单位作为项目运输便道、地下管道敷设作业、材料堆场、生活用房、临时办公用房、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各地块占用地类情况如下:
(一)临时使用**县大塘镇**村、****村委会集体土地作为运输便道临时用地,共涉及2个地块,占地面积0.7148公顷,涉及农用地0.7148公顷,其中水田0.1810公顷、旱地0.0755公顷、园地0.1924公顷、乔木林地0.0925公顷、沟渠0.0805公顷、农村道路0.0929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3461公顷。
(二)临时使用忻****村委会集体土地作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临时用地,共涉及1个地块,占地面积0.2913
(三)公顷,涉及农用地0.2913公顷,其中水田0.2620公顷、灌木林地0.0293公顷。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310公顷。
(四)临时使用**县大塘镇**村、兴木村、****村委会集体土地作为材料堆场临时用地,共涉及3个地块,占地面积2.5492公顷,涉及农用地0.4710公顷,其中水田0.1860公顷、灌木林地0.1497公顷、农村道路0.1353公顷。涉及建设用地2.0782公顷,均为采矿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1860公顷。
(五)临时使用忻****村委会集体土地作为生活用房临时用地,共涉及1个地块,占地面积0.1840公顷,涉及农用地0.1840公顷,均为乔木林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六)临时使用忻****村委会集体土地作为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共涉及1个地块,占地面积0.1460公顷,涉及农用地0.146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1267公顷、农村道路0.0193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七)临时使用忻****村委会集体土地作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共涉及1个地块,占地面积0.1579公顷,涉及农用地0.1579公顷,均为沟渠。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以上3宗临时用地宗地具体位置、界限、面积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该宗临时用地涉及使用林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应同时符合林业部门关于临时用林的有关要求。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土地,不得开采砂石等矿产**;如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复垦并通过验收。如无条件复垦或复垦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局组织实施复垦,所需费用从已缴的土地复垦费中扣除,原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不足的,应补缴不足部分。
三、因临时用地具临时性,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政策性要求搬迁,你单位应无条件自行拆迁。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自本批复核发之日起至2027年2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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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