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5年3月2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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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页302-1HF、利页302-2HF、利页302-3HF井项目

**省**市**区郝家镇后岳村西北875m处(不在黄河滩区内)(E 118°21'26.2891",N 37°27'40.3776")

中国****公司****公司****油厂

**兴达****公司

该项目为**,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临时占地14400平方米。本工程新钻利页302-1HF、利页302-2HF、利页302-3HF 3口井,设计钻深分别为5950m、5850m、5760m,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油厂进行开采。本项目只涉及到施工期和封井期,不涉及运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在确定开采规模后,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分析。施工期井场布置围绕井口设住井房、工具房、值班房、工程师房、配电房等。本项目占地类型为耕地。

1、大气污染物: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采取遮盖措施;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使用品质合格的燃油,加强管理。

2、水污染物: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采油厂郝现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至环保移动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固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一开 、二开段钻井固废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三开段钻井固废、废防渗材料、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合理布局钻井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5、生态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占地主要为井场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平整、钻机安置、施工机械碾压、施工人员及车辆踩踏等过程。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占地进行合理规划,按设计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施工期间不得在临时作业带以外区域停放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并恢复原貌。

6、环境风险: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机制的前提下,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极小,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封井期影响:封井期主要包括井场设备拆除、井口封堵、井场清理等,封井施工中采取降尘措施,对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产生的部分废弃建筑残渣,进行集中清理收集后外运,防止封井期对周围环境造成新的影响。

8、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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