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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开发区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人员:“5、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得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现修改为:“5、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得1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2 分。”标书代写
二、各潜在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