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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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技术支撑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八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原合同到期为2025年3月24日,现因国家及地方尚未发布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以及试点工程技术难度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合同到期日**至2025年9月24日。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合同原计划定于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但因一方面,国家及地方尚未发布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使合同中工作内容第5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治理效果评估无统一依据,此乃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另一方面,新污染物种类复杂,试点工程技术难度大,治理技术需多学科交叉攻关及反复优化实施方案,致使合同中该项工作内容未能按计划全部完成,其他工作内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为了达成合同目标,经协商达成一致,在未改变原合同订立目的的原则下,于原合同基础上变更部分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二路9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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