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补充文件2 招标序号:QSL2025-10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4.5.5 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1)平均报价值的确定:若通****人大于等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个数的1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所有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2)评分基准价的确定:平均报价值与参与计算平均报价的次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X%作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 0、0.5、1.0、1.5、2.0 之中随机抽取确定。”现更正为:“4.5.5 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若通****人大于等于5家,基准价为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个数的2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剔除最低的A个投标评标价后,剩余投标人中最低投标评标价仍低于B值的,则去掉所有低于B值的投标评标价】;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88.10%。”标书代写 2、取消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2开评定标程序中:12.抽取X值。 3、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2025年 03月 17 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的现均更正为:“投标人2025年 03月31 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4、原工程量清单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现更正为: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时间),现均更正为: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1与本补充文件2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2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备案单位:****水利局 时间:2025年0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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