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回收试点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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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回收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 **省贵**区湖潮乡******中心B区1号楼114号 总价形式报价:****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回收试点项目 **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技术推广回收试点项目 中科农创 1 ****700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暂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4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评审价格及评审排序:第一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700.00元;第二成交候选人: ******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 ******公司;第四成交候选人:******公司。
2、补充说明:公示3.废标供应商及原因为第一次评审结果,因收到供应商质疑,重新组织原评审专家复核,复核结果为:**蓝海****公司的质疑函中提出“第二章商务要求第三节售后服务第三条第一点”,经复审有单独书面承诺,但根据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二节货物要求的第三条调价原则,该供应商未提供书面声明,属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所规
定的第13条其它补充第14点“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承诺或声明的”之情况,作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185****7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15栋4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189****8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小东

电 话:189****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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