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收集**海天花苑房产权益救济诉讼案件关键新证据材料的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收集**海天花苑房产权益救济诉讼案件关键新证据材料的咨询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2万元
四、项目内容:收集**房产权益救济诉讼案件关键新证据材料(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 3 月 21 日至2025年 3 月 2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公司(地址:**市**区桂城简平路1****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到********公司(地址:**市**区桂城简平路1****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填写《登记表》并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将转账凭证和填写好的《登记表》发至我司邮箱(****@126.com)即完成磋商文件的获取,《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
2、获取磋商文件费用:现场现金缴款或通过以下账户转账支付
获取磋商文件账户:(此账号非磋商保证金账号)
开 户 名 称:********公司
开 户 银 行:****银行****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5年 4月 1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注:当天上 午 9 时 00 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1室212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中心大楼二楼)。
十、磋商时间:2025年 4 月 1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1室212(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中心大楼二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交易中心****中心网站);
招标代理网站(****);
十三、本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 月 21日至2025年3月28 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丹灶镇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0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桂城简平路1****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1689
传真:0757-****1685 E-mai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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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 21 日
附件:
收集**海天花苑房产权益救济诉讼案件关键新证据材料的咨询服务(定稿3.21).doc
收集**海天花苑房产权益救济诉讼案件关键新证据材料的咨询服务(定稿3.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