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根子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根子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市根子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市根子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9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本工程评标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取综合得分最高的5名投标人为入围定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采用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采用票决定标法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推选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主)****,(****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00MABNW0X53K | ****9666.40元 | 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 7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A****0451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43776 业绩情况:/ | 蒙玉莲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5********01374 业绩:****农场****中心地坪维修工程 | |
| (主)******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914********578344D | ****9488.94元 | 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 7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A****2438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8727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5322 业绩情况:/ | 戴万超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36********13380 业绩:1.**区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西厅至东纯村道路综合整治工程2.**岛港前一横路施工便道 | |
| (主****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914********974995G | ****4230.57元 | 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省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及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 7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A****0001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2198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40821 业绩情况:/ | 林业贵 | 资质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0466 业绩:市区南濠路改造工程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市根子镇中兴街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27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668-****999 | |||||
| 联系地址 | **市文明路38号五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