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及演出专项扶持经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 17:22 |
| 预算金额 | ¥39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196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民航路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1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2684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及演出专项扶持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及演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9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组织开展的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和演出从2024年招标采购相关服务单位开展以来效果良好,2025年将继续开展相应艺术创作和演出工作,由于艺术创作的延续性和相关演出的统一水准要求,2024年本项目是由****承担,而该公司是**市市级最大、水平最高、涉及工作专业要素最多的文艺团体,多年来一直承担**地区的演出工作,在民族歌舞和民族语言的表现形式上有其唯一性,为了保持原有舞台艺术创作和演出的延续性和一致性,故****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负责“****2025年市级院团舞台艺术创作和演出项目”工作。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
地址:****文化中心****剧院附属楼
2025-03-24至2025-03-28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局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民航路18号
联系电话:0871-****12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茶城大道
联系电话:0879-****93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联系电话:133****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