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桶装矿泉水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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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矿泉水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桶装矿泉水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公示网址:https://www.****.com/tzgg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基本资质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饮用水销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食品安全或商业信誉不良记录。

(2)《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

2. 生产能力

具备SC认证的生产线(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服务能力

(1)**市区内<5公里配送点。

(2)应急配送团队(≥3辆专用配送车,配送水师傅需有2年以上的送水经验,并办理有健康证和工伤保险)。


三、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四、水质标准与检测要求

1. 执行标准

需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 8537-2018)、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GB19298-201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等国家或行业标准;

饮用水中氯酸盐限量需满足世界卫生组织(WHO)和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要求,即≤0.7 mg/L;

感官指标:清澈透明,色度≤5度、浑浊度≤1 NTU、无异味、无异臭;

理化指标:pH值6.5-8.5、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100CFU/mL,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2.检测与认证

供应商需提供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检测频率需覆盖生产周期;

水源地需符合GB 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并定期提交水源保护措施证明。

五、生产工艺与设备要求

生产设备一体化生产

核心工艺:纳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精度≥0.22μm)、紫外线杀菌(波长254nm,照射剂量≥40mJ/cm2)、臭氧消毒(残留浓度≥0.01mg/L);

若为天然泉水,需明确水源类型(如地下水或地表水),并提供矿物质成分检测报告。


六、服务要求

1. 配送服务

每日8:00-17:00接单,客户提前报计划后,3小时内送达指定科室;

节假日无休,突发停水时30分钟内启动应急配送。

2. 空桶管理

空桶回收率≥98%(污染桶48小时内更换);

提供专用回收消毒设备现场照片。

3. 售后服务

水质投诉处理时限≤4小时;

每个季度提供清洗饮水机服务,并附清洗记录表。


七、采购控制价及付款方式

1.采购控制价为:10元/桶;

2.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次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货款)。


八、投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1. 商务部分

①生产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表(附合同关键页);

④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

2. 技术部分

水源地实景照片及水质检测报告。

3. 报价部分

单价报价表(此价格包含桶装水费、配送费等费用),院方不支付空桶押金。


九、特殊要求与处罚条款

1.安全责任:若因水质问题引发健康事故,供应商需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处罚条款:水质不达标或配送延误,采购方可扣除月供货款5%~10%作为违约金;

3.验收与退换: 采购方需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不合格产品需在5个工作日内退换。

十、联系方式以及报价方式

1.需要现场踏勘或了解情况可联系我院总务科(0775-****636)。

2.文件要求:

(1)报价以密封函方式,报价函封面明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

(2)报价文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报价表、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则必须提供)、水源地实景照片、水质检测报告、提供专用回收消毒设备现场照片、无失信记录、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等与项目相关材料。材料以及密封处加盖公章。请严格按照本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3.报送地址:**市**区建设路29号(****7号楼1楼总务科,严政,0775-****636)。


十一、参加评审要求

1.参加现场评审的供应商应携带如下材料:报价文件副本、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评审时间:以通知为准;

3.评价标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排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8:00起至2025年3月27日 17:00止 ,公示期间(工作日)接受供应单位的书面报价以及产品材料,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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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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