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研究,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14号)文件精神,拟开展**市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研究项目。聚焦新车、二手车、汽车后市场等环节,着力破解汽车流通领域堵点,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大市场,形成**市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研究报告、**市二手车流通领域分级分类标准等成果。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形成**市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结合**实际,聚焦“二手车流通效能提升”、“后市场服务融合创新”“数字化全链条赋能”三大突破口,广泛听取研究机构和高校院所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依据科学客观、实用可行原则,畅通循环堵点,强化改革创新引领,找出**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的特色优势和短板差距,为进一步推动**汽车消费高质量发展提供工作指导。
(二)形成促进**市二手车规范有序发展的专项办法。搜集整理重点城市二手车规范发展政策文件以及工作举措,结合**实际,提出加快二手车流通消费,推动二手车规模化发展,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具体措施。
(三)形成**市汽车销售和二手车交易合规经营指南。梳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形成我市汽车销售和二手车交易的合规经营指南,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形成**市二手车流通领域分级分类标准。研究二手车经销企业管理措施,对二手车经销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管理,****车行业向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三)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四)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采购合同和项目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章);
(六)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资料。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701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内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比选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693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3. 承诺函(模板)
****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