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建立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库的公告

审批
广东-茂名-电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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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局**分局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库的公告
时间:2025-03-19

为依法推进国有土地地价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评估业务的高效高质性,规范土地价格评估委托行为,加强规范土地评估备案库的管理,根据《******厅关于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字[2004]13号),我分局决定在**市范围内遴选12家土地评估机构,重**立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分局申请取得备案资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3.无不良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备案库入库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在公****分局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地点:**市**区南西环1号,****中心****,联系人:李先生、黎先生,联系电话:0668-****49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17时,逾期未报名者,我分局将不再受理其备案申请。

三、申请备案库入库应提交的材料:

1.机构备案库入库申请函;

2.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4.《**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连续两年)复印件(2021年度原件核对)、******厅******厅)出具的备案函复印件(原件核对);****公司的,要求备案与信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同一机构若具有房地产、资产等其他专业评估三级(含)以上备案的必须一并提供;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在**市从事土地估价的估价师名单以及估价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在**市缴交社保的明细表(近期三月)(原件核对)复印件;

7.如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上两年度的估价业绩清单、近期的土地估价报告(结果报告、技术报告)一份;提供3宗土地在自然**部备案的、评估宗地在**市范围内的评估报告的备案依据;

9.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执业印章及机构印鉴留样表;

10.****协会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11.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以上所递交资料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须装订成册后(报告除外),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材料文件,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关要求

******局****分局****储备库名录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详情可登录****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二)本次报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对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必须严格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循市场规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对评估价明显不实,弄虚作假的;泄露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我分局可单方面中止其评估业务,并记录不良行为,该评估机构2年内不得重新进入备选库;并****行业协会。对评估价过高或过低,恶意扰乱土地一级市场,罔顾政府利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备案机构若机构名称或执业估价师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及时将有****分局。

五、注意事项

****分局**的外地估价机构,出现一些工作上拖拖沓沓,不熟悉**市当地土地市场,无法按时质完成估价项目现象,严重影响工作进程,为杜绝这类现象出现,提高工作效率,符合入库条件进入的,提交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后增加入库。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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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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