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地铁大厦、天府广场气瓶检验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5年地铁大厦、天府广场气瓶检验项目 | |||
| 采购人 |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8941 | |
| 开标地点 | ****集团****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9日 | |
| 公示期 | 2025.3.24-2025.3.26 | 响应最高限价 | 153002.80元(含税);144342.26元(不含税) |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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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 ******公司 | 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未提供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 | |||
| **圣马优选特种****公司 | 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未提供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 | |||
| **川联****公司 | 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未提供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评审委员会根据询价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四家投标单位中三家单位的响应文件被否决,剩余一家,认为其不具备竞争性,故终止本次评审。本项目流标。 | |||
| 监督部门名称 | ****投资发展部 | 联系电话:028-****8948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