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 ****中心第一个合同年的双月、第二个合同年的单月天然海水供应服务招商项目 交易编号:**** | |
| *招商方名称 | **** | |
| *招商方联系方式 | *招商方 联系人 | 范先生 |
| *招商方 联系电话 | 020-****1953 | |
| *招商方 电子邮箱 | ****@sina.com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联系人 | 刘小姐、谭小姐 |
| 交易机构 联系电话 | 020-****0553、****0733 | |
一、招商标的信息
| *标的 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标的所在街道 | 东沙街道 | ||
| *标的类别 | □房屋 □土地 □设备 √其他 海水供应权益 | ||||
| 招商规划用途 | 商业 | ||||
| 招商标的价格 | |||||
| *挂牌 价格金额 | 40元/吨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按“元/吨”含税单价,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海水抽取、运输、保险、检测等全部成本;船舶燃油、人员工资、海域使用金等附加费用,海水供应期内成交价不做调整;挂牌价计算的权益招商费为人民币300万元。 | ||||
| 供应期限 | |||||
| *供应期限 | 2年(第一个合同年的双月、第二个合同年的单月); ****中心处于待开业状态,成交方签订****中心仍未开业,海水供应权未能实现,则以招商方书面通知之日开始计算两年供应服务期限,具体供应服务时间招商方与成交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 ||||
二、招商方信息
| 招商方基本信息 | |||||
| *招商方名称 | **** | ||||
| *招商方类型 | 国有企业 | ||||
| *招商方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 | *招商方证件号码 | 914********345462R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单位名称 | ****公司 | ||||
| *监管单位 | 市国资委 | ||||
| *产权隶属关系 | 市属 | *产权隶属地 | ** 省 **市 | ||
三、招商标的披露信息
| 挂牌公告期及延牌设置 | |||||||||||||||||||||||||||||||||||||
| *挂牌公告期和延期规则 | 按工作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个周期。 | ||||||||||||||||||||||||||||||||||||
| 现场勘察事项 | |||||||||||||||||||||||||||||||||||||
| *现场勘察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 | ||||||||||||||||||||||||||||||||||||
| *标的勘察联系方式 | 范先生020-****1953 | 现场勘察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方式 | |||||||||||||||||||||||||||||||||||||
| *拟定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一、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交易方式: 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与招商方签订交易文件。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交易方式: 专家评审 | |||||||||||||||||||||||||||||||||||
| *发布结果公示 | 5 个工作日 | ||||||||||||||||||||||||||||||||||||
| *候选人规则 | 1. 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于交易活动结束后向招商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候选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被确认为成交方。 2. 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招商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且该成交方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和招商方按相关约定处理。****将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依此类推。 | ||||||||||||||||||||||||||||||||||||
| 交易服务费要求 | |||||||||||||||||||||||||||||||||||||
| *交易服务费标准 | 成交方交易服务费以招商规模(即人民币300万元)为基数,分段递减累计收取,按以下标准计算后按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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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交纳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纳交易服务费。****有权选择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付相应交易服务费。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差额部分。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签订截止期限 | ****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候****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_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按招商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2.意向方参与规则: 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不同单位组织其投资的不同单位组织或者其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服务商公开招商报名。 3.意向方不得****中心第一个合同年的单月、第二个合同年的双月天然海水供应服务招商项目(交易编号:GZ1CY625GD****612****中心第一个合同年的双月、第二个合同年的单月天然海水供应服务招商项目(交易编号:****)。 4. 评审规则: ④运输船持有(含使用管理)数量证明资料; ⑦水产市场海水供应**经验证明资料; ⑧钢质运输船是否可航行至沿海区域的资质证明资料。 以上评审文件如为复印件,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若原件持有方为第三方且无法取得其签字、盖章的,意向方应提交相关说明文件)。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海水供应服务内容 1.供应服务商负责从珠**外指**域抽取天然海水,并通过船舶运输至招商方位于**区沿江码头交付给招商方。 2.资质要求:供应服务商应具备提供上述天然海水供应服务必须具备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检验报告》等船舶适航证明,并承担因资质缺失导致的全部责任。 (二)海水供应服务标准 1.天然海水采集区域需在桂山岛以南。如不在此区域,需保证采集的天然海水水质不低于此海域水质。运输船航行记录需同步给招商方。运输过程中禁止向天然海水中添加任何物质。禁止违规操作及造假行为。 2.提供的天然海水盐度为26‰-35‰(《海产品暂养水水质标准T/SCP 001—2024》检测项目:盐度)。 3.交付与验收:供应服务商每日供应量不低于400吨,按招商方要求时****中心码头趸船,并委托**市粤****公司对水质抽样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供应服务商需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 权利与义务 (一)招商方权利与义务 1.招商方有权随时检查供应服务商船舶资质、航行记录及水质检测原始数据。 2.当供应服务商无法按招商方要求完成天然海水供应时,招商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应急供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服务商承担。 3.供应服务期间需要供应服务商支付的款项,招商方有权在供应服务商的履约保证金和支付给供应服务商的款项中自动扣除,不足部分供应服务商应予补足。 4.供应服务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招商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1)伪造资质或检测报告; (2)累计3次检测不合格; (4)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向招商方客户及黄沙水产市场商户、从业人员供应天然海水。 5.招商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或业务需求,与供应服务商协商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在供应服务商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招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 6.招商方有权对供应服务商的供应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确保供应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在供应服务商供应服务质量不达标时,招商方有权要求供应服务商进行整改或承担相应责任。 7.如因供应服务商原因导致招商方遭受损失,招商方有权向供应服务商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供应服务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招商方需提供码头天然海水接收储存设施,并确保符合储存条件。 9.招商方需按约定向供应服务商支付供应服务款项。 (二)供应服务商权利与义务 1.供应服务商有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供应服务款项。 2.招商方无理由逾期付款超30日的,供应服务商可书面催告后终止合同。 3.供应服务商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船只,需要更换船只的须取得招商方书面同意,并确保船舶适航。 4.若因天气、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供应中断,需提前书面通知招商方,并积极配合招商方提供解决方案。 5.供应服务商负责天然海水供应服务过程中的采集、运输、输水等环节,确保海水能够安全、及时送达招商方指定地点。 6.供应服务商负责天然海水交付给招商方之前的一切治安、消防、环保、安全事项。 7.供应服务商应保证交付的天然海水符合《海产品暂养水水质标准T/SCP 001—2024》,对交付的天然海水承担质量责任,并定期评估和改进服务流程和质量,以满足招商方的需求。 8.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供应服务商不得向招商方客户及黄沙水产市场商户、从业人员供应海水。 9.供应服务商不得向招商方竞争方供水或泄露招商方商业秘密。 10.供应服务商承诺在天然海水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具备天然海水采集和运输所需的全部资质和许可。 11.如供应服务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违约情形,招商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应保证金或追究供应服务商其他相应责任。供应服务商如对扣除事宜存在异议,需在招商方扣除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届时未提出,则视为供应服务商认可招商方扣除供应服务款项或保证金的行为: (1)供应服务商未与招商方达成一致即解除本合同的。 (2)供应服务商提供的供应服务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侵害,用户或第三方要求赔偿的。 (3)供应服务商提供的资质、证照等信息不属实的。 (4****商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供应服务商存在其他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的。 (6)供应服务商擅自以招商方/招商方关联方/招商方委托方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约从事活动,或有任何损害招商方权益之行为。 12.供应服务商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存在违法乱纪行为。 13.供应服务商船舶靠泊需符合海事和港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14.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供应服务商不得将供应服务进行转让。 15.如招商方有天然海水应急供应服务的需要,供应服务商应积极给予配合,按时按量将天然海水运送到招商方码头趸船交付。 三、服务要求与标准 1.供应服务期间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保持供给,将天然海水运送到指定地点,节假日需照常配送,且具有在特殊情况时即时配送的能力。 2.定期提供天然海水检测报告(水质检测项目包括:臭、味、pH、盐度、悬浮物、溶解氧、亚硝酸盐等,检测标准参考《海产品暂养水水质标准T/SCP 001—2024》)。 3.提供的天然海水盐度为26‰-35‰(检测标准参考《海产品暂养水水质标准T/SCP 001—2024》)。 4.天然海水采集区域需在珠**桂山岛以南。如不在此区域,需保证采集的天然海水水质不低于此海域水质。运输船航行记****公司。运输过程中禁止向天然海水中添加任何物质。禁止违规操作及造假行为。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诚意金(人民币:元) | 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 ****;**银行****支行;1500 0015 7532 75 (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未参与竞价; 3. 在竞价期间,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的; 4.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5.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6. ****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和招商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招商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划转人民币20万元至招商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剩余部分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招商方共同审核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否 | ||||||||||||||||||||||||||||||||||
| *报名登记 方式 | 1.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交易所****登记处(地址:**市**区芳村东沙街道沙洛**街184****中心B区7****中心),并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到****现场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2.意向方资格条件的范围认定标准: A.《船舶营业运输证》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 B.持有(含使用管理)船只判断:意向方须出具可证明其所有权或使用管理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船舶营业运输证》中核定的船舶所有人证明、2022年至2024年船舶购置合同、2022年至2024年船舶代管协议及相关交易凭证证明材料等(凭证指流水、收据、发票)。 C.和水产批发市场开办主体**供应海水的经验判断:水产批发市场的海水供应服务商需提供与市场方签订的海水供应类的合同,除“黄沙水产市场”(指****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外,供应海水对象为其他水产市场的须另外提供水产市场经营主体证明材料,如水产批发市场登记证、政府部门认定的水产市场经营主体证明等。 D.报名主体资质范围:报名主体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只认定该单位、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的婚姻关系具备的相关资质;报名主体为个人(含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只认定该个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该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的婚姻关系及该个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注册成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备的相关资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经营者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后不得变更,如进行了变更仅认定为变更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经营者资质)。 | ||||||||||||||||||||||||||||||||||||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资料清单 | ||||||||||||||||||||||||||||||||||
| 1 | 基础资格 |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1)意向方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对应的公证书(如无法提供公证书的,须提供授权书、意向方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 ||||||||||||||||||||||||||||||||||
| 2 | 其他资格 | 意向方须具备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并提供《船舶检验报告》。 | 提供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及《船舶检验报告》复印件。 | ||||||||||||||||||||||||||||||||||
| 3 | 其他资格 | 意向方须拥有(含使用管理)至少一艘钢质运输船(《船舶营业运输证》中核定的船舶材料为钢质)且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①钢质运输船具备可航行至沿海区域的资质(《船舶营业运输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允许在沿海区域航行); ②意向方具有2022年至2024年期间累计超6个月的和水产批发市场开办主体**供应海水的经验,意向方须提供海水供应合同及对应的一期交易凭证(如流水、收据、发票)。 | 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中核定的船舶材料为钢质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①提供显示核定的经营范围允许在沿海区域航行《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且《船舶营业运输证》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 ②提供2022年至2024年期间累计超6个月的和水产批发市场开办主体**供应海水的供应合同复印件、对应的一期交易凭证复印件(如流水、收据、发票)及水产批发市场开办主体身份证明资料(“黄沙水产市场”海水供应商除外)。 | ||||||||||||||||||||||||||||||||||
| 4 | 其他资格 | (1)意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意向方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供应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3)意向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 (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意向方 承诺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招商方提交的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和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网。 4.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附件:
1、****中心第一个合同年的双月、第二个合同年的单月天然海水供应服务招商项目)
4、附件-天然海水集中供应经营项目供应服务商综合评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