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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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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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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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州**凤仪镇**小区5栋2-3号 420,000.00元 88.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600 C****0600 工程监理服务 **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1.供应商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监理服务合同履行职责。 2.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采购人和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供应商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采购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施工承包人协商解决。 3.供应商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相关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的其他监理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川(采购人代表)、李大纲、李世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新区工环路86号

联系方式:****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大道167号**锦城3楼

联系方式:0827-****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亚梅

电话:0827-****990

****

2025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24
中标通知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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