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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创建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防火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追溯及网格化监管示范乡镇和“购销型”农产品经营主体公开申报工作,请有****工业园区)、****农场、**社),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一、打造5个网格化示范乡镇
网格化示范乡镇需建设农产品检测室并开展速测,配备农兽药残留速测仪和检测室相关设备,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产品速测,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户)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打造5个农产品追溯标杆企业
打造 5个“购销型”农产品经营主体,完善各项购销制度,建立收取保存并再次开具承诺证记录及档案。需建设农产品检测室,根据产品种类配备农兽药速测仪和检测室相关设备,做到批批检测,并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产品速测,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出具合格证。
三、申报条件
1、网格化监管示范乡镇,****工业园区)须提交网格化示范乡镇申请,加盖公章。
2、“购销型”农产品经营主体,成功注册入驻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种养企业(大型规模化种养企业、家庭农场、**社优先),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购销型”农产品经营主体申请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地址和时间
携带上述材料报******股(三楼301),截止时间到2025年3月28日。标书代写
五、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蔡志杰 03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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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