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标题: |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欣****公司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欣****公司:
报来的《**欣****公司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此次改建项目位于原厂房内,厂房位置不变化,项目所涉及的主体反应设备不变化,改造内容是将原规划建设的奈韦拉平产线中的部分工艺管道进行拆除,再根据改建项目的工艺要求,重新进行管道和管线的安装和配置等技术改造,以及根据改建项目工艺过程中对相配套的冷凝设备、高位槽、接收储罐等进行重新更换与安装,从而满足改建项目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和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制造,即达成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2,4-二氟卡胺)200t/a生产线,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200t/a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改建后,原改建前生产线不再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厂界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上述标准中未规定部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废****处理站处理后,****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处理站处理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未列入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废RO膜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废母液、废过滤活性炭、废滤渣、醋酸废液、废硫酸钠晶体、蒸馏残渣、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盐、除尘灰、废树脂、精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各****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到位,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落实环境监测制度。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5年1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欣****公司:
报来的《**欣****公司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此次改建项目位于原厂房内,厂房位置不变化,项目所涉及的主体反应设备不变化,改造内容是将原规划建设的奈韦拉平产线中的部分工艺管道进行拆除,再根据改建项目的工艺要求,重新进行管道和管线的安装和配置等技术改造,以及根据改建项目工艺过程中对相配套的冷凝设备、高位槽、接收储罐等进行重新更换与安装,从而满足改建项目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和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制造,即达成度鲁特韦医药中间体(2,4-二氟卡胺)200t/a生产线,泮托拉唑医药中间体(2-氯甲基-3.4-二甲氧基吡啶盐酸盐)200t/a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改建后,原改建前生产线不再建设。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项目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厂界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上述标准中未规定部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本项目废****处理站处理后,****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处理站处理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未列入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废包装材料、废RO膜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废母液、废过滤活性炭、废滤渣、醋酸废液、废硫酸钠晶体、蒸馏残渣、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盐、除尘灰、废树脂、精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各****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到位,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的滚轴式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后方可上路。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落实环境监测制度。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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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