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3-24】
沂河流域(**镇段)小微湿地群水质净化工程(一期)EPC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河流域(**镇段)小微湿地群水质净化工程(一期)EPC项目
招标人:****
建设地点:**市**区**镇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招标代理:****
****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评标结果如下:
| 投标单位 | 投标总报价(元) | 总得分 | 排名 |
| ******公司、****公司(联合体) | ****3103.82 | 90.35 | 1 |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1007.37 | 80.56 | 2 |
| **元鼎****公司、****公司(联合体) | ****4805.98 | 79.94 | 3 |
评审小组成员:王修全、高传权、朱孟玲、刘振义、邱传英。
确定中标单位:******公司、****公司(联合体),项目经理:林德强;注册证书编号:鲁137********00132;设计负责人:孙涛,证书编号:CS****00304,工期:18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设备材料达到现行行业标准。(1)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2)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3)众小微湿地出水主控污染物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应达到:C0Dcr 18吨/年,氨氮5吨/年,TP0.25吨年,TN 8吨/年,并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90天。
本项目中标公示自2025年03月24日起至2025年03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对异议处理不满意,再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准予办理中标通知书等各项手续。
异议受理单位:****
异议受理人:李工
异议受理地址:**市**区金雀山路与滨**路交汇处**国际A座8楼
异议受理电话:189****3060
投诉受理单位:**市****建设局招标服务科
投诉受理电话:185****7570
投诉受理邮箱:****@163.com
投诉受理地址:**市**区**路8号5楼A56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