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等经营主体:
按照自****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农技推广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技发〔2025〕2号)要求,为做好**市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任务,向**市各县(市)区,采用综合评比法公开遴选具备相应条件的实施主体,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示范内容
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区1个,示范面积300亩以上,种植作物为水稻;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地点,核心示范区(必须同时运用3种以上技术模式)面积不少于200亩,集成推广“土壤深耕翻+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种肥同播机具+一次性高效缓释肥”“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耦合高效利用”“微生物肥料+智能化配肥”等综合技术模式,“三新”配套技术模式不少于3项。
二、遴选条件
(一)经营主体为**市境域内的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正常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没有受到通报和处理等不良记录。
(二)经营主体要有固定的技术人员2人以上,农业专业机械用具不少于1台,农资储备充足。
(三)经营主体“三新”技术应用面积不少于300亩(独家种植,非联合),****示范区200亩以上,每亩化肥施用量同常规施肥相比须减少10%以上,具有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区建设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具体补助资金以自治区下达资金**间落实情况为准。
三、遴选程序
本次****农业农村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3.报名地址:**区丰登镇丰瑞景苑配套服务用房3层。
4.报名联系人:康馨(联系电话:151****8578)
5.报名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土地流转协议等。所有复印资料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要胶印成册,报名时一式两份送至报名处。
(二)资格初审
****组织****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评审
资格初审合格后,****组建评审工作组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实地踏勘、审阅资料、现场质询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估择优选定实施主体。
(四)公示并签订协议
根据评审结果,****农业农村局****政府门户网站将拟入选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签订示范协议。
附件:**市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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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区实施主体申报表
| 序号 |
填报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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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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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示范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姓名: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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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基础农机具 |
拖拉机 台 插秧机 台 穴播机 台 插秧机 台 晒场 m2 (可自行补充相关农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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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实施地点 (区、镇、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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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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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种植水稻品种及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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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应用技术内容(不少于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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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核心技术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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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技术人员姓名及从业年限 (不少于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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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示范区化肥用量(kg/亩) |
每亩化肥用量: 周边农户每亩化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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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 |
姓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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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申报主体(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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