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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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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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污泥**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部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27日)

项目标段名称

**区污泥**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部分)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207.35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9****8479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2283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交货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

****664.63

60 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4月15 日。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实质性条款。

/

/

/

第二名

****商贸有限公司

****521.99

60 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4月15 日。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实质性条款。

/

/

/

第三名

******公司

****818.96

60 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4月15 日。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实质性条款。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号:/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1、******公司****集团****公司均未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如有)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 ****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否决以上二家投标人的投标。

2、**弗****公司与******公司共同使用了制造商**嘉诺****公司破碎筛分一体机、磨浆机;******公司****集团****公司共同使用了制造商******公司隔膜板框压滤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如有)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否决**弗****公司和******公司二家投标人的投标。

3、******公司的授权委托人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要求。且其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如有)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无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39****8479

地址:**市**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楼

在线异议:**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6

传真:023-****4119

邮箱:****@fljyzx.cn

地址:**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

其他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03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03月24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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