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71(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中心
邮 编:2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张星镇英里村北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不新增产能,对原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线进行调整、改造。淘汰旧球磨机等设备,购置球磨机、筛分器、洗泥槽、搅拌桶、分级机、压滤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原长石粉产品细分为小于40目、40-120目、大于120目的三种规格 | 1、无新增废气产生。项目车间主要产尘工序均设置喷淋抑尘装置。1号生产线投料、输送、落料、计量、破碎工序粉尘收集引入1套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1号生产线筛分工序粉尘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2号线投料、输送、落料、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2号生产线筛分工序粉尘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4#)排放。 2、无新增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生产用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 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及沉降粉尘、沉淀底泥回用于生产,磁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