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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旅游局开展了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专家组。各评审专家对全区申报项目进行审议,提出了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12项。
现将**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13日(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局,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洛****旅游局
通讯地址:****6楼607室
邮政编码:471000
联系电话:****8189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