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石英粉20万吨项目(一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石英粉20万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位于**市****村委茶寮柄地段**水泥二厂内(五金仓库)之二(E112°45′7.092″,N23°34′29.892″),项目用地面积12000m2,主要从事石英粉的生产,年产石英粉20万吨。项目实行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年产石英粉20万吨,环评烘干工序列入二期验收。项目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目前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实行一期项目验收工作。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汇入到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管道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生产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大球磨、选粉粉尘:通过设备内密闭收集,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8m的DA001排气筒排放。
小球磨、选粉粉尘:通过设备内密闭收集,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0m的DA002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DA003)。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保护厂址附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
①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隔音、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合理布局并进行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治理,经过治理后的生产设备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②加强厂区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弱设备运行噪声向外传播。
③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布袋收集粉尘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三、调试日期及竣工日期
调试日期:2025年3月24日-2025年04月24日
竣工日期:2024年04月1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村委茶寮柄地段**水泥二厂内(五金仓库)之二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132****8988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