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重症信息管理系统(三个点位)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重症信息管理系统(三个点位),1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6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当前医院使用的重症系统由**市****公司开发、部署及运维,使用该系统极大改善科室医疗业务运行效率,总体运行效果显著。由于重症系统的部署及后期运维服务专业性较强,****医院重症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同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平时系统的运维成本,重症系统增加点位只能由****(“****”为“**市****公司”的唯一代理商)提供。
**市****公司作为重症系统的开发者和实施方,在**区域内有售后服务点,收到接口需求通知后能快速作出响应,保障医院系统的正常运转。
从业务专业度方面考虑,目前医院在用的重症系统,由**市****公司实施和维护,对****重症系统的情况非**悉,可以确保服务质量,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重症系统结构复杂,对接床位多,对接设备杂和多,数据交换频繁,运行维护难度大,易出现异常情况,为确保****重症系统数据延续性、保密性、稳定性,“**市****公司”作为系统开发商且负责维护产品售后,对系统结构和运行机制更加了解,在系统与设备对接及后期维护上具有先天优势。
该项目是对****现使用的重症系统增加3个点位。现使用的重症系统由**市****公司承建,“****”为“**市****公司”的唯一代理商,后期维护工作涉及重症的系统,对业务专业性要求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且维护过程中会涉及敏感数据,必须保证原来采购项目一致性。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凯路20号综合楼A栋4楼416号房
三、公示期限
1、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公司反映。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网址:(www.****.cn)、**爱卫招标采购网(http://www.****.com/)。
五、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县黎塘镇**西路233号
联系方式:韦老师,0771-****98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覃工、李工
联系地址:**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联系电话:0771-****580
六、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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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