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验室****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市白沙中路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中路95号B301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质量要求3.1、质量标准:质量保证 3.2、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4、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 4.售后服务4.1、免费质保期为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其他要求5.1、实施地点 5.1.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工程部分(分项价格表1-12项、21-22项、183-190项,总计金额:527499.22元)设备部分(分项价格表13-20项、23-182项、191-193项,总计金额:****339.45元) 5.2.1.付款人:****。 5.2.2.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成交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5.2.2.1工程部分(分项价格表1-12项、21-22项、183-190项,总计金额:527499.22元),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给乙方,****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后支付支付合同价的40%给乙方;其中工程部分最终结****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评审报告中的审定金额为准。 5.2.2.2设备部分(分项价格表13-20项、23-182项、191-193项,总计金额:****339.45元)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给乙方,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 5.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增补造价不超过成交价的10%。最终结****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采购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4、工程变更 5.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5.5、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2.付款方式: 9c859b9d889b46c8a2e79088e6f01ef8 ****838.67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5.95,说明: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具体付款方式以 5.其他要求为准)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6616.6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4.05,说明:第2****工程部分最终结算的剩余尾款(说明:****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后两个月内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设备部分的百分之5质保金,(说明: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具体付款方式以5.其他要求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公司****营业部(****:810********300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服务期限和要求服务期限:120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中的技术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中的技术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中的技术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采用一次性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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