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基地旧厂房加固改造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的下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数量及要求:见后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时间)。地点:****【**市**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的,潜在供应商须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4月07日][上午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市**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6、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7][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7、开启地点:****【**市**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8、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时间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评审结果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9、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0、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福马路950号弄15号中****公司
联系人:张书囡
联系方法:137****495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邮编:350008
项目经办人:宋立虹
联系电话:0591-****3320
电子信箱:****@qq.com
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
| 银行账号:406****49676 |
| 特别提示 |
| 购买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邮件购买的供应商购****公司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文件费用”。 |
|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磋商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基地旧厂房加固改造等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1项 |
99821 |
1000 |
注:按照《****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相关标准的80%作为最高限价((500*4.8/1000+(1000-500)*4.3/1000+(3000-1000)*3.8/1000+(3102.4097-3000)*3.2/1000)*0.8)*10000=99821元。
咨询服****物价局“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收费。
| 项目 |
收费基数 |
基准费率(‰) |
说明 |
||||
| 500万元以内 |
501-1000万元 |
1001-3000万元 |
3001万元以上 |
||||
| 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 |
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程 |
送审工程造价 |
4.8 |
4.3 |
3.8 |
3.2 |
按此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
| 专项安装、二次装饰、园林绿化工程 |
送审工程造价 |
5.8 |
5.3 |
4.8 |
4.3 |
||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