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审批的请示》(尤水农水〔202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
四、项目单位:********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总规模:17.99万立方米/天,其中提升改造7****水厂,改造输水管道总长度72195米,改造配水管道总长度817872米及户表改造等附属设施。****水厂絮凝沉淀池、滤池、加药系统、自控系统等进行提升改造。其中输水管道:改造DN700-DN200输水管16293米,采用球磨铸铁管;改造DN700-DN300输水管375米,采用钢管;改造DN700-DN80输水管55527米,采用PE管。配水管道:改造DN600-DN150配水管36519米,采用球磨铸铁管;改造DN800-DN32配水管10700米,采用钢管;改造DN300-DN25配水管770653米,采用PE管。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事项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