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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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批复的决定。为了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4-****333 ****

地址:**省**县锦城镇**大厦5楼环保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小沟乡龙头沟**沟磷矿东西翼技术改建工程

**县上田坝镇簸箕梁子村和小沟村

****

**中蓉****公司

****工程部分进行采矿设计方案优化,采矿设备技术改造,降低开采成本,提高开采效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打造绿色矿山。

**东翼按新的设计方案要求进行供电及设施投资、采矿设备投资、土地征用。本次项目建设后,矿山维持90万吨/年的磷矿石开采规模,开采安全环境提升,开采技术提升。总投资约8000万元,环保投资5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8%。

(1)大气环境

该项目工程运行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井下采矿时的凿岩、钻孔、爆破、铲装、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爆破环节产生的含CO、NOx等废气,以及地面机械设备排放的燃油废气(尾气),原矿堆场扬尘等,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①井下采场废气

拟通过采取工作面喷雾洒水除尘、水封爆破等湿式作业方式,以及机械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输送新鲜空气的稀释方式,降低矿井内粉尘等废气的浓度。喷雾洒水防尘:井下采场全面推行湿式作业、爆堆喷雾降尘;采、掘工作面放炮时,炮眼中填装水炮泥;采场、掘进工作面等在采取防尘措施后,加强井下通风;选用先进的凿岩机、铲运机等设备,以减少粉尘及其它废气的产生量;爆破防尘采用优化爆破参数的方法,采用微差爆破技术降低爆破产尘量;建立通风防尘管理和监测机构,坚持测尘、测风并公布,做到专人负责。

②原矿堆场扬尘

原矿堆场设防雨钢棚和三面砖混挡墙进行围挡遮围形成半敞开式,可避免堆场风蚀产生扬尘,同时加强洒水,日常洒水每天不少于3次,高温、干燥、大风等容易起尘时期加大洒水频次,对进出场车辆车轮进行清洗。

③运输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

主工业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加强运输管理,所有进出场物料均需封闭运输,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加强对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的洒水和清扫工作,减轻场区和运输道路集尘量,减少二次扬尘产生;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保养工作,避免运输车辆“跑冒滴”问题,确保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④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地表水环境

①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经井下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矿井作业面降尘用水,多余部分排至工业场地,经絮凝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限值要求后,用于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用水、绿化用水、场地浇洒用水,多余部分排入本矿**侧龙头沟,并最终汇入**江。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主工业场区设置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尽量用于绿化,雨季不能回用时,达标排放龙头沟。

③车辆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用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主工业场地冲洗废水

主工业场地定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主工业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

采矿凿岩、爆破作业均在地下,其对地表声环境影响较小。采场附近地面噪声源主要是回风平硐口风机、工业场地空压机、泵站等设备噪声。**运输道路内材料、人员等运输会产生交通噪声。

①泵类、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解决环境噪声问题

②合理选择风机型式,将通风机布置在风机房内,在风机进出口装设消声器,同时对风机基础采取减振措施,给风机加设隔声罩等。

③空压机基础安装减振垫,设置于密闭的设备间内。

④对于运输噪声,物料运输安排在昼间8:00~12:00、14:00~20:00之间,减轻物料运输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禁止超载、超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路段鸣笛。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采矿废石,机修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①采场废石

本项目废石回填采空区,不出井。

②废矿物油

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③生活垃圾

工业场地设置生活垃圾垃圾桶定点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④沉淀池污泥

井下矿坑涌水沉淀池和工业场地矿坑涌水絮凝沉淀产生的泥沙,定期进行清掏,****砖厂做建材使用。

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淤泥定期进行清掏,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

①一般防渗区

工业场地的空压机房、浴室及卫生间、原矿石堆场,需要按照一般防渗要求,地面可采用20cm厚的P8等级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

②重点防渗区

危废间、涌水处理站、材料与机修间、初期雨水池、发电机房、地面变电所作为重点防渗区,可使用20cm厚的P8防渗混凝土为基础,其上铺设2mm厚的土工膜进行防渗处理,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

③简单防渗区

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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