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3-24 17:13 |
**县合成生物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标段(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合成生物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合成生物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28号
3、项目代码:2310-411426-04-01-395551
4、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财政资金 ;
5、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01997.6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28714.45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294.1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830.56 元,规费:****067.03元,税金:****3467.6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 元,暂列金额:****8623.85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2月20日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2024年3月24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
4、定标委员会成员:组长:郝启龙,组员:肖朋、彭宇。
四、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实力: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等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定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异常的,均视为核查不通过。
⑤202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拟投入**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核查结果 | 备注 |
| 1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 | 通过 | / |
| 3 | 中建****公司 | 通过 | /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核查内容“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等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投标人人员配备不足(缺少取送样员), 视为核查不通过。(《**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管理标准》2024年47号文) |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核查内容“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等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投标人人员配备不足(缺少取送样员), 视为核查不通过。(《**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管理标准》2024年47号文) |
| 6 | ******公司 | 不通过 |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核查内容“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等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投标人人员配备不足(缺少取送样员), 视为核查不通过。(《**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管理标准》2024年47号文) 2、技术评审标准方案中出现“**省”。视为核查不通过。 |
| 7 | ****公司 | 不通过 | 因本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住院证明。无法继续履行。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
五、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205.25元 大写:贰亿伍仟捌佰贰拾万零贰佰零伍元贰角伍分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范坤鹏
证书名称: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141********05798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七、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7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0-****168
地址:**县**大道与腾飞大道交叉口产业投资大厦
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90****6837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监督人:****发展中心
电话:0370-****511
地址:**省**县一环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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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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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3-24 1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