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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 |
| 选聘主体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债务人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易岷,注册资本为36161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55328M, 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市**区晏家齐心大道 20 ****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3-2)。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为生产、加工气态或液态工业气体和高纯度气体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生产)。(以上范围不含禁止、许可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余详见附件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2025)渝05破32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详见附件公告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详见公告附件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标机构能够公平、公正、高效、精准****公司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 需在签订合同后3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 ,4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 |
| 服务金额 | ¥2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要求如下:①本次选聘有效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含本数),高于最高报价的竞选报价无效,竞选报价无效的竞选机构不得中选;②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含税价,并承诺本次评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③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评估收费的限制性标准;④不符合以上价格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且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评估收费的限制性标准。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2025-03-31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事务所(186****1669)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招募公告.pdf |
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