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 ****兽医局《**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黑财规审〔2018〕11号)要求,宾****畜牧兽医局联合制定《**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宾牧财联发〔2024〕3号),同时制定下发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经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县畜牧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进行公示,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12万元,资金使用公示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面
(一)计划支持生猪防疫方面的支出
计划安排资金66万元,用于生猪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一是购买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物资40万元,二是采购猪瘟疫苗20万元,生猪养殖场户及动物防疫员培训6万元。
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形成申报方案,明确资金用途,严格招标采购程序,完成后验收合格方可拨付资金。
(二)支持粪污处理企业收集转运补贴支出
计划安排资金26万元,****中心、企业、**社收集村级收集点粪污的补助资金,按全年收集量给予适当补贴。
1. 项目实施单位:**宾****公司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1.9万吨,总支出12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10万元。奖励金额:5.5万元。
2. 项目实施单位:**拿****公司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1.75万吨,总支出55.17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10万元。奖励金额:5.9万元。
3. 项目实施单位:********社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1.8万吨,总支出7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10万元。奖励金额:1.4万元。
4. 项目实施单位:**易****公司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2.5万吨,总支出5.6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10万元。奖励金额:2.7万元。
5. 项目实施单位:**华也****公司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2万吨,总支出10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10万元。奖励金额:2.1万元。
6. 项目实施单位:**聚****公司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3万吨,总支出327.87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10万元。奖励金额:4.2万元。
7. 项目实施单位:******公司
实施项目名称:粪污收集、转运、处理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年度收集处理村级收集点内粪污约1.3万吨,总支出15.9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20万元。奖励金额:4.2万元。
(三)采购发酵菌剂及黑膜支出
计划安排资金60万元,一是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采购发酵菌剂,支持乡镇村、种植大户、收集企业粪肥发酵试点示范使用,二是计划安排资金30万元,采购黑膜支持乡镇建设村级“两防”收集点使用。
1.畜牧兽医局统筹采购黑膜,养殖户在完成主体坑****政府递交黑膜补贴申请,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建设体积给予黑膜补贴。
2.畜牧兽医局统筹采购发酵菌剂,对在2024年使用菌剂发酵粪污的按照使用量给予补贴。
(四)生猪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贴
计划安排资金14万元。****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不超建设投资的50%,单场补助不超13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红福牲畜饲养场
实施项目名称:生猪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190平方米,总支出7.5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20万元。奖励金额:1万元。
2.项目实施单位:****养殖场
实施项目名称:生猪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2024****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黑膜囊2850立方米,总支出28.5万元。
奖励补助标准:不超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支出的50%,单体最高奖励不超20万元。奖励金额:14万元。
(五)采购吸粪车及建设尿污黑膜囊支出
计划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一是计划资金20万元;重****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处理,计划采购吸污车一台。二是计划资金40万元。在宾州镇宝泉村建设黑膜囊一处,容积3000立方米左右,用于宾州河附近养殖户收集尿污。
****政府递交申请文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黑膜囊建设需要递交材料,建设用地的土地规划图、设计图、工程建设预算、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过程的照片、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验收报告。
(六)支持乡镇粪污(尿污)收集处理所需资金
计划安排资金286万元,用于乡/镇在2024年度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方面的支出,根据乡镇在粪污收集处理上所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1.补贴标准:单个乡镇补贴不超过60万元。
2.资质条件:乡镇能够在2024年度按照要求收集、转运处理粪污并提供台账。
3.生产条件:并有收集处理粪污产生的票据可查。
4.否决项:对不能收集处理粪污的乡镇不享受此项政策奖励。
项目实施主体:宾州、**、胜利、鸟河、三宝、居仁、新甸、摆渡、经建、宾西、糖坊、平坊、宾安、常安、民和、满井17****政府。
第一批奖励金额:宾州镇47万元、**镇15万元、胜利镇15万元、鸟河乡15万元、三宝乡15万元、居仁镇15万元、新甸镇13万元、摆渡镇13万元、经建乡13万元、糖坊镇37万元、宾西镇13万元、满井镇5万元、民和乡5万元、平坊镇7万元、宾安镇5万元、常安镇5万元,合计奖励资金:238万元。
第二批奖励金额:宾州镇4.4万元、居仁镇2.5万元、宾西镇5.6万元、**乡1.9万元、糖坊镇5.5万元、满井镇3万元、鸟河乡3.4万元、民和乡3.3万元、经建乡2.4万元、宾安镇4.3万元、新甸镇3.5万元、胜利镇6.6万元、摆渡镇3.2万元、**镇7.8万元、常安镇4.5万元、三宝乡4.5万元、平坊镇3.6万元。
二、项目实施程序
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建设内容,上报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方向、支持资金额度、项目责任人,****兽医局**财政局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按照奖励资金用途要求规范操作,明确奖励资金用途和申请程序。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公示期5天)
受理部门:****兽医局、**财政局
受理电话:0451-****3706、0451-****1055
受理地址:****广场****兽医局
如对该项目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或拨打举报电话的形式,****兽医局、**财政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兽医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