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结合我市“关于优化规划管控要求 促进住宅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合理引导住宅建筑单体规范化设计
通过提高住宅套型设计中开敞空间、半开敞空间比例,引导空间宽敞、装修灵活性更高的“好房子”建设,推动住宅产品多样化、个性化。在规划审批中应规范引导住宅套型设计合理科学布局起居室、卧室、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等功能空间和建筑附属空间,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起居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居住环境品质,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
二、完善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全流程监督管理
按照住宅建筑规划建设全流程监管的原则,从住宅小区规划总平方案设计、住宅建筑单体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房屋不动产登记,系统性开展全流程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各审批环节应确保居民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前后一致,住宅套型建筑空间和建筑外观严格按规划方案实施,确保住宅小区环境品质和住宅建筑质量,使人民群众“住有优居”。
三、完善规划公布告知制度
在规划总平方案批后公布的基础上,增加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批后公布环节。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规范制作沙盘模型和户型宣传资料。同时,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张贴经我局正式批准的住宅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建筑外观设计效果图等,并通过落实《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知情书》签署制度,保障购房者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保障购房知情权
为保障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对户型设计方案、住宅建筑外观设计、公建配套设施布置情况等享有充分知情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环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准确的《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知情书》,在对拟售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户型设计方案以及房屋所在居住小区的规划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后请购房者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知情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将其提交我局备案。****中心在商品房转移登记环节,通过核实《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知情书》签署情况,确保购房者知情权。
五、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
规范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和后期维护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并履行告知义务,杜绝虚假宣传和错误引导消费者行为。我局将结合规划行政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各类失信行为将被纳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
****规划局关于加强住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公布和监督管理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