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梧县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样板建设的质疑答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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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清风店镇清风店村村北
邮编:073000
法定代表人:窦玉普,联系电话:159****9266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县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样板建设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3月17****公司以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县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样板建设(****)”的质疑函原件(落款日期2025年3月14日)。****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单位没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质疑答复1:本项目“**县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样板建设”属于由第三方建设水稻示范样板项目,需由第三方在市场上购买并发放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标的物到农户,为采购人完成项目建设。而本项目成交人**君羽****公司采购的农药仅用于项目建设无人机水稻飞防需要,以夺取高产,没有再进行二次销售等经营行为,成交人**君羽****公司只需依据**县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样板建设项目内容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不需要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因此,你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3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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