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门德村乃龙沟农田水渠建设项目已由******商务局以岗发改字[2025]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乡村**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县门德村乃龙沟农田水渠建设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渠道2205m,支渠分水口73座,跨路口分水结构16
座,斗渠农桥11座,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项,临时工程1项。(详见本项目
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乡村**衔接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县;
6.建设工期:6个;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由农牧民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队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承建条件
项目所在地群众达到用工总量的80%以上,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日上午10:00-12:30至下午3: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留存)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一)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 营业执照副本;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雄姿热小区A区7栋56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 系 电 话:13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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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