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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粮库16号仓建设立项的报告》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粮库16号仓建设项目立项。
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浮****粮库内)。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规划**建筑占地面积269.10㎡,实际净占用地面积332.60㎡,总建筑面积649.16㎡(其中计容面积439.32㎡),建(构)筑物基底总占地面积269.10㎡,设计库容629t,建筑容积率为0.67,建筑系数40.0%,绿地率6.5%。各用房建筑面积已根据**仓吨位粮建筑面积指标、辅助生产设施建筑面积参考指标、管理及生活设施建筑面积参考指标来确定。其中:1.**16号仓库,占地面积219.66平方米,建筑面积219.66平方米(计容面积439.32 ㎡)。2.**检验室:一楼砖混结构占地49.44平方米;二层建于现有水泵房上方,为160.4平方米板房结构,建筑面积209.84平方米。3.8号仓库维修提升,拆除原来的墙板隔墙、吊顶、水电;重新刮腻子+水电安装+通风系统。4.8号/16号仓库监控系统、粮情监测系统。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配套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并于每月月底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进度情况,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