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的委托,对车墩镇G15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苗木搬迁进行招标,现通过公告形式邀请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最低应拟派人员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并无本市在建项目记录)1名,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上述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详见**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http://www.green-gcgl.com),为本市园林绿化企业人员库内人员;
5、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属于投标人名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墩镇G15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苗木搬迁
2、招标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拟为车墩镇G15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苗木搬迁,具体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4、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5、建设地址:车墩镇
6、预算金额:50.5119万元
7、最高限价:50.5119万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
3、售价:文件费800元/本,以现金形式收取。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
(1)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公告所提及相关资质、证件等彩色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社保在册人员)(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或劳动合同证明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投标专用章等。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 下午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 下午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市**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
2、开标地点:**市**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
六、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区车墩镇香闵路1155号4楼
邮编:201611
联系人: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茸阳路19号215室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159****0827